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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三大疑案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19 14:22:03

大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津門發生一案,此案被《大公報》連續報道,一時間轟動津門,坊間稱此案為“花花案”。

彼時盡管還是大清王朝時代,但随着洋務運動的大步邁進,天津已經成為東方最發達的城市,不但電燈、電話已經普及,還有電車供居民代步,這些新興時髦的事物自然與租界有關聯。自大清同治一朝,津門已經建成租界,最初有法、意、德三國,意大利人最先興建電力,以至在同治朝,天津衛的老百姓已經見識到了西洋七彩電燈的奇觀。光緒庚子之亂後,租界林立,其中又以日租界占地最多,各租界踴躍跟清廷合作,開設各類公司,給大清國帶來屈辱的同時,也帶來了科技和文明。

清末三大疑案(清末轟動津門的)1

今天所說的這樁案子,就發生在意租界。當時,各租界紛紛招募華人巡捕,意租界也不例外。其中有個巡捕小頭目,名叫胡慶梁,街面都管他叫胡四。此人原本是個街頭無事由,後來在古北口當了一段時間的協防,回天津後在意租界謀了個巡捕的差事。他善于鑽營,很快混成了小頭目。因其長期盤剝欺壓商戶,故此十分遭人厭惡,送他一個綽号“胡臭兒”。

清末三大疑案(清末轟動津門的)2

1908年5月29日的晚上,萬籁俱寂,約摸淩晨兩點左右,胡四偷偷潛入租界内一戶儲姓院内,對這家的兒媳婦儲陳氏強行無禮。儲陳氏不肯就範,跟其發生厮打,胡四将儲陳氏手腕子咬下一塊皮肉方能掙脫逃走。而儲陳氏卻将他頭上“捕帽”的徽章扯了下來。

清末三大疑案(清末轟動津門的)3

事發之後,儲陳氏與家屬到意國警署控告胡四,儲陳氏出示了手腕上的傷口以及胡四帽子上的徽章。洋人認為這件事會使得意租界蒙羞,因此不予理會。随即,儲陳氏家屬将胡四入室無禮,意租界袒護胡四的事兒告訴了《大公報》(創辦于光緒二十八年),《大公報》将此事一經刊登,立即引發熱議。由于胡四劣迹斑斑,經常欺壓良善,于是意國租界内的商戶聯合天津商會,前往意國警署抗議,并聯名控告胡四,堅決要求對胡四予以嚴懲。

清末三大疑案(清末轟動津門的)4

意國警署迫于壓力,隻能暫時将胡四停職。儲陳氏有理有據,堅決控告胡四,一紙訴狀投到了天津司法局,司法局随即将此案轉交審判廳。審判廳于光緒三十四年六月一日,傳訊胡四以及證人上堂對質。當日,津門各界代表四十餘人前往聽審,《大公報》全程記錄,稱“該捕者亦未免犯衆怒之甚矣”。

轉天,南段巡警局派出警員四人、印度巡捕一名,将胡四由意國警署再次帶到審判廳審訊。一連庭審十天,最終有了定局,胡四對儲陳氏強行無禮一事屬實,但因儲陳氏反抗而未遂,因此不予重判,判胡四“罰苦工五年”。

清末三大疑案(清末轟動津門的)5

所謂“罰苦工”無非就是打掃街道衛生,不用坐牢,每天可以回家,這在當時是一種新興的懲戒方式,也是效法了西方的法律而衍生。

其實這樁案子被如此關注,實際上并不是大家要為儲陳氏伸張正義,而是借此事扳倒胡四。為将此事更大規模傳播,給意租界制造壓力,使其無力袒護胡四,商會拿錢給《大公報》要其連續報道,以至于街頭巷尾無不議論此案。

由此可見,利用媒體做宣傳并非現代人的專利,清朝人早就把這招玩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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