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近日,大衆汽車(中國)銷售有限公司、一汽—大衆汽車有限公司和上汽大衆汽車有限公司根據《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條例》的要求,向國家質檢總局備案了召回計劃,決定自2017年12月25日起召回車輛,共計1818340輛。
此事件一出,召回車這一話題受到大家的廣泛熱議,在我國也有關于汽車召回的相關規定。根據《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第五條規定:召回汽車是指由缺陷汽車産品制造商選擇修理、更換、收回等方式消除其産品可能引起人身傷害、财産損失的缺陷的過程。
召回不等于退貨:
說白了,其實召回就是免費維修,隻不過汽車的毛病是先天的,修好後汽車還會返還給車主,如果有巨大缺陷則會給車主退換車輛,但一般情況下,除非是遇到重大缺陷的召回事件,比如史上最大規模的高田安全氣囊召回事件,否則退車和換車的情況極為少見。
被召回如何賠償損失呢?
很多消費者認為雖然車子召回是免費維修,可心裡還是不舒服。這種心态是非常正常的,召回維修對于車主來說,既耽誤時間又消耗精力,召回車的車主徐女士表示:“召回維修要浪費很長時間,車子開過去需要一月左右的時間才能取回。”徐女士說,“因為要停在4S店,我回家要打車,弄好了,我又要打車來取,在車子維修期間我還要出差,自己明明有車卻用不了,隻能管同事借車,實在太麻煩了。”
相比國内,在國外,汽車召回,絕大多數情況,除了4S店會承擔維修召回車輛所涉及的汽車零配件和工時費以外,汽車主機廠還會承擔用戶的租車費、交通補償和嬰兒托管費。
小編認為汽車制造商理應對召回車車主有一定的賠償,雖然召回汽車是免費維修,但畢竟,如果車輛出廠時不存在故障,車主因召回車産生的路費,以及耽誤的時間都可以避免,多增加費用都是因産品質量原因導緻,所以在維修期間車主産生的誤工費或者其他油費交通費用,應該由汽車制造商或者4S店負責,給召回車消費者一個合理而又滿意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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