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鐘的
最近,相聲演員大兵發布了一條視頻,聲稱同事黃女士在某在線旅遊平台上購買一張2000多元的高鐵票,因匆忙寫錯了兩位身份證号碼,遭遇“号改不了”“車上不了”“錢退不了”的“三連擊”。媒體調查發現,黃女士的遭遇并非個案,記者在多個平台購票時,也陷入了“錢票兩空”的窘境。
衆所周知,鐵路車票實施實名制購票制度,購票者必須人證相符才能出票上車。如果人證不相符,非但無法在車站通過實名制檢查,就連出票都會遇到困難——至少對使用身份證為主的國内旅客來說,如果身份證和人名不對應一緻,系統就無法完成出票。
那麼,第三方平台提供的所謂“免核驗通道”,可謂無本之木。不管代購途徑是什麼,旅客信息總要提交到鐵路售票系統,如果身份證信息錯誤就無法出票。第三方平台告訴用戶出票了,然而在鐵路系統裡根本查不出出票信息。說白了,購票款被平台“吞”了,票卻不知道在哪裡。
《鐵路旅客車票實名制管理辦法》明确規定:“購票人應當提供真實準确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信息。”雖然這條規定是對購票人提出的要求,但第三方平台作為代購票機構,理應盡到提醒和督促用戶提供真實信息的義務。一些平台非但不認真履行義務,還宣稱存在什麼“免核驗通道”,明顯違背了鐵路售票的相關規定。
如果第三方平台在根本沒有完成購票操作的情況下,告訴用戶已經出票,則更有欺詐的嫌疑。沒有出票,自然就談不上退票。而如果用戶要求退款,有的平台又百般推“鍋”,甚至以金額遠低于原購票款的代金券敷衍應付,這簡直就是赤裸裸地侵犯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在相關報道中,還有平台客服解釋,所謂“免核驗登錄購票”是由平台線下合作的代售點去出票,不通過12306平台操作,也就跳過了實名認證的環節。但是,任何正規的代售點,都有檢查購票者身份證件的義務。如果情況确實如平台客服所言,那麼鐵路部門也應順藤摸瓜開展調查,究竟是什麼代售點違反規定,繞過實名認證出售車票,又是否存在一條隐秘的違規售票産業鍊?
鐵路12306平台建立以後,公衆在網上買火車票有了權威、可靠的官方渠道。但是,第三方平台提供的一些差異化服務,确實也受到了一些用戶的認可。比如,第三方平台利用網速快、自動搶票技術、掌握放票規律等優勢,幫助用戶購票,免去用戶自己在官方平台手動刷票的煩惱。應該說,隻要不違反鐵路購票規定,那麼第三方平台提供的這些代購票服務是符合大衆需求的,有其在市場上生存的空間。
但是,不管怎麼樣的附加服務,讓用戶買到票才是根本。如果根本就沒有買到票,或者買到無法讓旅客順利出行的“假票”,那麼平台就沒有完成服務約定。在這樣的情況下,平台必須速速退款,向用戶解釋清楚原因,而決不能推卸責任,顧左右而言他。
根據報道和人們平時的購票體驗來看,為了搶占市場,現在第三方平台出售火車票的“花樣”越來越多,什麼“加速包”“VIP搶票”不一而足,有的平台還通過現金補貼的方式吸引用戶購票。但是,在出現消費糾紛時,平台卻常常缺乏妥善解決問題的能力和誠意,用戶往往因為平台的反複扯皮而精疲力盡,還得不到理想的維權結果。因此,更好地維護用戶權益,滿足用戶基本的出行需求,才是平台開展代購票業務的前提和根本。(王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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