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引言
混凝土所用原材料涉及水泥、粗、細骨料和水,粗、細骨料進場控制不嚴格或者施工現場堆放不合理造成的二次污染等原因都會導緻粗、細骨料的含泥量超标。由于泥粒本身強度低,含泥量的增加,會降低混凝土和易性、抗凍性、抗滲性,增加幹[1-4]縮。然而,在混凝土施工過程中,粗、細骨料含泥量超标的現象時有發生,不滿足規範要求。但是我們仍然遇到粗、細骨料其中一種料含泥量超标的現象,通過二次篩洗的方式勢必會增加工程成本。本文結合現場工程實例,深入思考粗、細骨料含泥量指标的含義,對混凝拌合物粗、細骨料含泥量提出新的見解。
1對傳統粗、細骨料清洗的認識
1.1粗、細骨料的清洗
細骨料采用螺旋式洗砂機清洗,清洗後水工用砂主要檢測砂的含泥量、泥塊含量、顆粒級配。粗骨料采用碎粗骨料清洗機,在振動篩上用高壓水對粗骨料進行沖洗,一般水壓大于0.2MPa,采用振動篩、筒式洗石機,并配備帶式輸送機、料鬥,主要檢測含泥量、泥塊含量。
1.2水回收利用與廢水處理
電力行業标準《水工混凝土施工規範》(DL/T5144-2015)對粗、細骨料含泥量指标規定如表2。
建工行業建設标準《普通混凝土用砂質量标準及檢驗方法》(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質量标準及檢驗方法》(JGJ53-2006)、《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标準》(TB10424-2010)和《鐵路混凝土工程施工技術指南》(鐵建設〔2010〕241号)對粗、細骨料含泥量指标規定如表3。
從各常用标準[5-7]對粗、細骨料含泥量的指标規定來看,混凝土在骨料含泥量方面,毫無疑問是越低越好。因為粘土具有較強的吸附水及外加劑的能力,粘土的存在一定程度會增加混凝土拌合物需水量,減弱外加劑的效果,降低粗、細骨料與水泥石的膠結能力。因此有必要對粗、細骨料的含泥量進行控制。
3粗、細骨料含泥量偏高的控制措施
對于不符合标準規定的粗、細骨料,一般采用沖洗手段,但沖洗在經濟方面并不合算,會浪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消耗大量的水。如遇缺水地區,還需要配備适量的節水設備和器具,在寒冷地區,由于水易結冰,沖洗後的粗、細骨料施工非常困難。如若沖洗不當,還會造成粗、細骨料數量的損失、影響粗、細骨料級配、污染環境。經過長期工程實踐,在混凝土施工過程中常采用的措施包括:
(1)定期檢測粗、細骨料含泥量,并将其根據含泥量的不同進行堆放;
(2)當粗、細骨料含泥量較大時,應盡量處理掉或者過篩後用于砂漿砌築、低标号混凝土中;盡量将含泥量大的砂用于低強度混凝土中,而含泥量小的砂用于高強度混凝土中;
(3)盡量采取洗石不洗砂的方式,延長混凝土攪拌時間;
(4)必要時,可采取增加減水劑摻量、降低用水量、降低砂率、增加水泥用量等方式。
4粗、細骨料含泥量疊加方法試驗驗證
針對混凝土施工現場出現含泥量超标的實際問題,通過試驗驗證當粗、細骨料中一個含泥量超标時,可采用粗、細骨料含泥量疊加的方式進行補救。
4.1試驗依據
本試驗依據的标準包括:
(1)《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ISO法)》(GB/T17671-1999);
(2)《水泥标準稠度用水量、凝結時間、安定性檢驗方法》(GB/T1346-2011);
(3)《建設用砂》(GB14684-2011);
(4)《建設用卵石碎石》(GB14685-2011);
(5)《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DL/T5330-2015);
(6)《水工混凝土試驗規程》(SL352-2006)。
4.2原材料
(1)水泥:強度等級為P.O42.5的“力士牌”水泥;
(2)細骨料:産自贛江的中砂;
(3)粗骨料:産自贛江級配連續的卵石,粒徑不超過40mm;
(4)泥:通過0.15mm的标準篩;
(5)水:潔淨水;
(6)外加劑:REA-1複合型外加劑。
4.3試驗過程
按《水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的要求,以強度等級C30的混凝土為例,配合比拟定水泥:水:細骨料:粗骨料為396:178:608:1270,砂率為32.4%,水灰比為0.45,具體參數如表4。
本配合比所采用的粗、細骨料經過徹底清洗并自然烘幹,含泥量為0。為比對含泥量疊加試驗方法的效果,将烘幹的粘土過0.15mm的篩,根據GB/T14684-2011、GB/T14685-2011的要求:細骨料含泥量不超過3%,粗骨料含泥量不超過1%,因此試驗中通過人工混合配備不同含泥量的細骨料和粗骨料,配備中要求疊加後的含泥量總量不超過規範要求。
以C30混凝土為例,設定1%、2%、3%、4%、4.5%五種不同含泥量的細骨料,根據提供的配比計算得出C30粗骨料的含泥量為2.12%、1.56%、1%、0.44%、0.16%共5份。通過均勻攪拌成型後,将試塊養護至3d、7d和28d,為驗證方法的準确性,不同含泥量的試塊成型3組,共成型15組試塊,計算得出的不同含泥量下各齡期混凝土強度平均值。具體結果如表5。
通過計算得出各不同含泥量下各齡期混凝土強度平均值如表6。
從試驗結果可以看出,當細骨料含泥量超過規範要求的3%時,可通過降低粗骨料的含泥量進行調整,從不同含泥量下各齡期混凝土強度平均值結果來看,混凝土早期3d、7d、28d強度均滿足要求,考慮到篩洗過程中,細骨料的清洗難度要遠大于粗骨料,因此在含泥量調整過程中,盡可能采取調整粗骨料的含泥量方式。試驗結果證明,采用含泥量疊加的補救方式,可有效避免因某一骨料含泥量不達标而二次沖洗帶來的施工成本增加。
5結語
粗、細骨料是混凝土中缺一不可的原材料,含泥量是衡量混凝土品質的重要指标,各标準規範中均對含泥量指标有嚴格的控制。文中從工程實踐常遇到的某一骨料含泥量超标的現象入手,總結了一些常用的粗、細骨料含泥量偏高的控制措施,并以C30混凝土為例,通過人工配備含泥量,分析不同含泥量粗、細骨料對混凝土3d、7d和28d強度的影響,對今後混凝土拌合物原材料的使用提供了一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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