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民唐女士在南昌市殡儀服務中心(原南昌市殡葬管理處)連續工作了18年,到退休年齡後被單位續聘,然而,距續聘截止日期還有半年,她突然被單位無故辭退。為此,她想要讨個說法。
▲圖為南昌市殡儀服務中心大門外景。
單位開會做出續聘決定
唐女士生于1970年7月,她告訴記者,她是南昌市殡儀服務中心的一名老員工,在單位連續工作了18年,但單位從2008年才開始給她繳納養老保險,到2020年7月,她的養老保險隻繳交了150多個月,退休的話無法享受養老待遇。
在原南昌市殡葬管理處2020年11月23日召開的一次處長辦公會議上,研究了包括續聘唐女士繼續幹保潔工作在内的多項事宜。唐女士向記者出示了一份編号為“[2020]42号”、蓋有“南昌市殡葬管理處”公章的《會議紀要》,上面清楚地寫着:公墓所原編外聘用職工唐××(即唐女士)于2004年起進入我處工作,現已到法定退休年齡。經查詢,唐××養老保險已繳納153個月,尚未繳滿180個月,其到齡退休後無法享受養老保險待遇。為妥善解決其養老保險問題,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第二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之相關規定,同時考慮到公墓所急需專職人員進行保潔,建議續聘唐××至保潔崗,負責公墓區域衛生保潔工作。
無緣無故遭單位辭退
《會議紀要》中還明确:續聘時間從2020年12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工資待遇每月1800元。
唐女士表示,續聘期的工資比之前少,但考慮到再幹上兩年多就能享受養老待遇,她也就接受了。
就這樣,年滿50歲的唐女士在單位繼續上班,單位也一直按月給她繳納了養老保險。誰知,今年8月,距她繳滿180個月養老保險還有半年的時候,單位突然通知要辭退她,她問為什麼辭退,單位也沒有回複。9月1日,唐女士去上班時,發現自己的工作卡已失效,打不了卡。
“單位之前那個會議決定讓我繼續上班到2023年2月28日,文件是蓋了公章的,怎麼能說作廢就作廢?”唐女士十分氣憤,多次與單位辦公室進行溝通,但辦公室堅持辭退她。
更令唐女士不解的是,她以往每個月的工資單上,養老保險隻扣個人部分274.32元,但8月份工資單的“扣養老保險”一欄顯示金額為822.96元,也就是說,單位應繳部分也是她自己交的。
單位回複稱“依法依規”
記者就唐女士無故被單位辭退一事專程來到南昌市殡儀服務中心。中心辦公室主任葉松表示,這是單位的決定,是按照法律法規來辦理的。他并沒有表示唐女士在工作上有不合格的表現。
對于那份蓋有單位公章的“紅頭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葉主任表示,之前單位的那份決定也許是錯誤的,現在的決定是在糾正之前的錯誤。
唐女士說,她多次找到單位“一把手”,“一把手”也一直強調辭退她這件事是依法依規處理的。對于單位“紅頭文件”裡的決定是否可以說作廢就作廢,“一把手”沒有正面回答,隻是說“這是曆史遺留問題”。
求助多個部門均無果
唐女士還去了兩次南昌市勞動仲裁部門的辦事窗口,得到的答複是她已經過了國家法定退休年齡(50歲),不予仲裁。如果有争議,可到法院去起訴。
南昌市勞動監察局的相關人士告訴唐女士,應該到屬地負責管轄的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
11月22日,記者來到南昌經開區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大隊,一王姓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唐女士遞交的投訴材料已經收到,但大隊剛成立,尚無執法必備的各方面條件。
一時間,唐女士的維權陷入僵局。本報将繼續追蹤此事。(謝俊 首席記者 塗遠旻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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