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名牌的産品算不算商品?□胡立彪“池底撈”“撈底海”“渠底撈”“海底撿”“上海底撈”“深海底撈”……天眼查數據顯示,日前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大量注冊商标,僅10月28日一天,就新增了177條商标信息,前述這些名稱即包含于其中有網友調侃,“湖底撈别忘了”“還有海底唠嗑”“不如帶三點水的都申請了吧”,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傍名牌的産品算不算商品?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胡立彪
“池底撈”“撈底海”“渠底撈”“海底撿”“上海底撈”“深海底撈”……天眼查數據顯示,日前四川海底撈餐飲股份有限公司大量注冊商标,僅10月28日一天,就新增了177條商标信息,前述這些名稱即包含于其中。有網友調侃,“湖底撈别忘了”“還有海底唠嗑”“不如帶三點水的都申請了吧”。
對此,有分析人士稱,這是海底撈在輸掉一樁官司後,吃一塹長一智的亡羊補牢之舉。搜羅與“海底撈”名稱相近的詞組申請注冊防禦商标,看似主動出擊,實屬無奈。
我們先看看海底撈吃的怎樣一“塹”。2019年8月,海底撈将位于湖南長沙的一家名為“河底撈”的餐館訴至長沙天心區法院,要求河底撈停止商标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法院經審理認為,河底撈标識與海底撈商标雖都有“底撈”二字,但文字整體及發音都存在一定的差異,且兩家經營的菜系不同,一為川菜系,一為湘菜系,不會使一般消費者對兩者産生誤認或将兩者建立特定聯系,故判定被告河底撈不構成對原告海底撈商标侵權,一審駁回海底撈的訴訟請求。
該案發生在一年前,今年才受到關注,是因為該案在前不久入選長沙當地法院典型案例,上了熱搜。而事實上,去年9月法院一審判決結果出來後,勝訴的河底撈餐館怕再惹麻煩,很快将餐館更名為“河底鮮家常菜”。看來,不光輸了官司的海底撈吃了“塹”,赢了官司的河底撈心裡也發怵,在商标權益問題上不敢亂來了,算是長了“智”吧。
赢了官司也算吃塹,其實這事放在海底撈身上更恰當。在網上搜搜就會發現,海底撈打商标官司并非隻有這一次。早在2008年,海底撈曾狀告北京天天海底撈火鍋店侵權,勝訴;2016年,海底撈狀告沈陽一家湖裡撈火鍋店,也勝訴。這次在長沙輸掉官司,可能在海底撈意料之外,但這也讓海底撈明白了一個道理:樹大招風,名大被傍,在此“定則”之下,遭遇商标侵權或将成為一種日常,而面對一次又一次變換花樣的商标侵權,都要打官司的話,不管案件勝訴與否,“不是在法院就是在去法院的路上”這種疲于奔命的狀态本身,就注定是一個輸局了。
怎麼辦?長沙這個案子上熱搜之後,不少網友開海底撈的玩笑,勸其趕緊去把“江底撈”“溪底撈”“洋底撈”等名稱注冊成商标。說者無心,聽者有意,海底撈真的這麼幹了,而這樣幹,的确有可取之處:應對商标侵權,就像打地鼠遊戲,與其等着地鼠露頭再打,不如主動一點兒,提前做好封洞的工作,讓地鼠無洞可鑽。
法律人士認為,為防他人借自家商标牟利,目前看來,品牌商家比較有效的禦“傍”之策,就是注冊防禦商标。這樣做雖并不嚴格符合商标注冊的目的,大概率也會存在列舉不周的情況,但畢竟主動得多,說不上未雨綢缪,也算有備之策吧。
事實上,在海底撈之前,早有許多企業明白了這一點,在注冊防禦商标這事上走得很遠。比如,阿裡巴巴把“阿裡爺爺”“阿裡姐姐”等幾乎所有“阿裡 親屬”稱謂都注冊成商标;老幹媽也差不多,“老幹爹”“老姨媽”等,一衆親的幹的“親戚”都注冊了;大白兔注冊“巨白兔”“大花免”“巨大白兔”等,想象力也夠豐富,防禦的範圍也夠廣……
不過,注冊防禦商标,雖屬主動但依然屬于“堵”的笨辦法,治本之策還應在尋找源頭,施疏導之法。有法律人士指出,我國《商标法》規定,未經商标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導緻混淆的,屬于侵犯注冊商标專用權。“容易導緻混淆的”一語,在司法實踐中常引争議,也容易成為一些商标侵權者開脫責任的“護身符”。因此建議把該語删去,不管是否容易導緻混淆,都不允許注冊與他人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這樣,既堵住了法律漏洞,也方便司法斷案。
當然,除了嚴刑峻法,就疏而言,治本的辦法還是倡導市場主體誠信經營。要加強知識産權宣傳工作,營造尊重知識、崇尚創新、誠信守法、抵制假冒的社會環境,讓知識産權文化深入人心,讓傍名牌等違法行為寸步難行。
作者:胡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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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質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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