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蘇州假冒注冊商标罪

蘇州假冒注冊商标罪

生活 更新时间:2025-01-07 12:21:30

蘇州假冒注冊商标罪?位于密雲區的古北水鎮作為每年接待百萬名遊客的景區,為人們所熟知記者9月19日從北京知識産權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結一起惡意注冊“古北水鎮”商标并濫用商标權的不正當競争糾紛案,被告被判向古北水鎮公司賠償31萬餘元,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蘇州假冒注冊商标罪?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蘇州假冒注冊商标罪(惡意注冊古北水鎮)1

蘇州假冒注冊商标罪

位于密雲區的古北水鎮作為每年接待百萬名遊客的景區,為人們所熟知。記者9月19日從北京知識産權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審結一起惡意注冊“古北水鎮”商标并濫用商标權的不正當競争糾紛案,被告被判向古北水鎮公司賠償31萬餘元。

據了解,原告北京古北水鎮旅遊有限公司(簡稱古北水鎮公司)于2010年7月16日在北京市密雲區注冊成立,專為運營古北水鎮景區設立。被告北京小壕科技有限公司(簡稱小壕公司)則成立于2014年2月,注冊在密雲區,成立之時營業範圍包括商标轉讓與代理服務等,後變更登記去除此項服務。

據古北水鎮公司所稱,小壕公司先後在第33類酒類商品、第25類服裝等商品上申請注冊第14073131号、第14073132号“古北水鎮”商标,還先後向古北水鎮公司發送侵權警告函、提起商标侵權工商投訴,要求古北水鎮公司停止在酒類産品包裝上使用“古北水鎮”商标。

古北水鎮公司認為,小壕公司的涉案行為侵害了其合法權益,導緻古北水鎮公司正當申請注冊“古北水鎮”商标受到阻礙,擾亂了商标注冊秩序,亦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構成不正當競争,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小壕公司賠償其經濟損失和合理開支共計50萬元,并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小壕公司行為侵害了古北水鎮公司的合法權益,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構成不正當競争。小壕公司不服,上訴至北京知識産權法院。二審中,小壕公司主張,其申請注冊涉案商标并無惡意,其正當維權行為不構成不正當競争;并且,小壕公司并未實際使用兩個商标,其涉案行為不會給古北水鎮公司造成實質的經濟損失。故請求法院撤銷一審判決,改判駁回古北水鎮公司一審的全部訴訟請求。

法院最終認定,小壕公司的行為屬于不正當競争,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經審理法院認為,小壕公司知曉其申請注冊涉案“古北水鎮”商标行為具有不正當性,卻還是取得涉案商标的注冊,小壕公司在發送侵權警告函、提起工商投訴時亦知曉其獲準注冊的涉案商标權利基礎存在重大瑕疵,但其仍以攫取不正當商業利益、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為主要目的行使涉案商标專用權。小壕公司的涉案行為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構成濫用商标權的不正當競争行為。古北水鎮公司為維護自身正當權益、應對小壕公司濫用商标權行為所支出的必要費用,屬于因前述不正當競争行為所導緻的直接經濟損失,小壕公司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綜上,北京知識産權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即判令小壕公司賠償古北水鎮公司經濟損失280000元及合理支出35000元,并就涉案不正當競争行為刊登聲明,消除影響。

“認定在商标注冊人取得的注冊商标權利基礎本身存在重大權利瑕疵,且其在獲得該注冊商标後以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為主要目的濫用該商标權的情況下,即使其已獲得注冊商标專用權,亦不能改變其行為性質的不正當性。”法官表示,此種情況下,商标注冊人所持有的注冊商标已不是商标法意圖保護的商标,而是淪為與商标法保護的商标背道而馳的圈地符号;商标注冊人行使其已經“異化”的注冊商标專用權的種種表現形态,背離商标法的立法目标和制度目的,嚴重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擾亂商标注冊和保護秩序,損害社會經濟和競争秩序,應依法堅決予以規制。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徐慧瑤

編輯 王瓊

流程編輯 馬曉雙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