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産市場迎來一個重大消息,我國物權法不動産登記正式生效了,這就意味着我們的房産産權不用糾結于40年、50年、70年了,關于如何續期年限,《物權法》中已經明确了公私财産的受保護權。我們都知道我國住宅房産用地的年限最長是70年,商業地産用地年限則為40年或部分50年,綜合地産年限為50年,随着此次政策生效,現在所有用地在屆滿前一年申請即可自動續期,具體要求在《城市地産管理法》第二十二條和《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有明确規定内容。續期補的費用最高不會超過5位數,最低不得低于15.6元/平方米,等于間接削弱了年限的作用。
所以,無論是有房的朋友還是剛需購房者,以後大家不用糾結房屋産權的問題了,以後房屋産權到期會存在兩種情況:
1.如果房産到期國家沒有其他規劃,業主隻需要續交土地出讓金即可繼續使用;
2.如果房産到期國家有其他規劃,需要拆遷,那麼商業補償将按照1:3補償,意味着拆遷者将得到房産價格的三倍補償款。
未來房産持有者将會擁有兩種證書,《不動産權證書》和《不動産登記證明》,其中《不動産權證書》用于記載不動産使用權、所有權等權利,而《不動産登記證明》用于證明不動産抵押權、地役權或者預告登記、異議登記等事項,查封登記不頒發證書或者證明。
綜上所述,在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房子都是永久産權制,我國現在施行新的政策也在逐漸與國際接軌,房産産權問題一直都是人們關注的重點,以後隻要房子所在區域沒有新的規劃建設并且房子的居住質量沒有出現問題,那麼房子就可以續期繼續使用,相信現在很多人可以長舒一口氣了,購房也不再是短期投資行為了,這對于有房的和沒房的人來說都是好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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