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客朋友大家好:
好久不見,時間已經來到2020年,首先祝大家2020年事業順心,阖家幸福。
今天我給大家帶來的保險知識是關于人傷事故的處理。
雖然,所有人都不願意在出現事故時有人員受傷,但是這卻是不可避免的,今天我就給大家講講集中人傷事故的處理方法,希望能對你們有所幫助。
首先,駕車與其他車輛發生事故導緻車上人員受傷。1.報交警和120,先将受傷人員送往醫院。(請謹記:無論人傷事故大小,都要報交警,以防後續出現問題),2.如果事故是追尾等責任比較明确的事故,也就是說事故是你的全責,那麼如果對方人傷很嚴重,家庭條件不好,你可以先行墊付部分醫藥費,後期保險公司可以給予賠償。但是你自己車上的人員受傷,如果沒有買車上人員險,将無法賠付;如果人員受傷較輕,1000元以内的人傷,基本可以先行支付給傷者,但是一定要把醫院病曆和繳費單據保留好,後期保險公司基本會照價賠償。3.如果是無法判定哪方責任,可以等到交警大隊的事故認定後,再做後期的賠付,這時候不建議墊付醫藥費。但是也要視情況而定。4.如果人員受傷太嚴重,而雙方都沒有經濟能力時,可以提前向保險公司申請先行支付部分醫藥費,這在很多大保險公司裡能行的通,但是支付金額多少要看實際情況了。
第二,駕車與電動車或者行人出現事故。1.第一時間報交警和120;2.視情況的嚴重,可以先行墊付部分資金,但是盡量不要超過賠付金額30%,因為出現這樣的事故,車輛基本上會有責任,交警大隊開的事故責任書至少是3:7,車輛會占30%,所以可以墊付部分醫藥費,有的人可能會說前段時間不是出現騎電動車闖紅燈撞上奔馳車,電動車占全責的案例。我想說的是這種情況少之又少。當然如果你不墊付也可以。
以上兩種情況是針對車主的,出現人傷的處理流程,在這裡建議不管車主是墊付醫藥費還是不墊付,多去醫院或者傷者家裡看看,慰問一下,為什麼呢?下面我就告訴你。
下面我講的是如果你是傷者,出現這種情況怎麼維權呢。
第一,如果傷者受傷後,車主積極處理,積極去醫院看望傷者,并先行墊付醫藥費,這種情況,傷者家屬一定要記住:首先看車主是否是第一時間到醫院看望傷者或者墊付醫藥費,如果是第一時間,那麼可以後期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字,并同意車主提車。如果并不是第一時間,而是在事故認定書出來之後,傷者家屬不簽字,而去的醫院,那基本斷定車主是想先讨好傷者,讓傷者同意車主将車從停車場提出。這種情況建議傷者就不要同意了,很可能出現後期無法賠償的情況。
第二,如果車主不予配合,并且未盡到自己應該盡的義務,那麼我告訴你應該怎麼做?1.在事故認定書下來15天内,到法院申請保全此車。(因為事故認定書出來後,任何一方對事故責任有異議,而不在事故認定書上簽字,15天後将自動認定生效,車主就可以提車了)2.為什麼保全此車,就是法院會将此車暫扣,兩種情況可以提車,第一、車主繳納贖金,贖金金額基本是此車價值的兩倍,也就是這個車值2萬,法院會讓他交4萬。第二、保險公司賠償金額已經到賬,車輛自動解保。3.保全之後,你就可以收集證據準備向法院起訴了,記住一定是車主和車輛所在的保險公司一并起訴,具體起訴事宜建議尋找專業的律師。
還有一條非常重要,無論賠付金額大小,記住一定讓保險公司直接把賠款打給傷者本人,避免以後出現扯皮現象。
以上情況就是人傷事故出現後應該怎麼處理的簡單流程,如果各位車友有這方面的實例需要我詳細解答,可以私信我,謝謝。
2020,我們砥砺前行,以上僅代表我個人觀點,歡迎大家留言評論,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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