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混易錯1:“教育”的詞源
1. 最早将“教”和“育”連用:孟子《孟子·盡心上》中的“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樂也”。
2. 最早對“教”和“育”進行解釋:許慎《說文解字》中的“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養子使作善也”。
3. 在西方,“教育”一詞源于拉丁文“educare”,前綴“e”有“出”的意思,意為“引出”或“導出”。
易混易錯2:“教育”的定義
角度 |
定義 |
最終定義 | |
社會的角度 |
廣義的教育 |
指增進人的知識與技能、發展人的智力與體力、影響人的思想觀念的活動。廣義的教育可能是無組織的、自發的或零散的,也可能是有組織的、自覺的或系統的。它包括社會教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 |
兼顧社會和個體兩個方面,教育的定義是:教育是在一定社會背景下發生的促使個體的社會化和社會的個性化的實踐活動。 |
狹義的教育 (學校教育) |
是教育者依據一定的社會要求,依據受教育者的身心發展規律,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對受教育者施加影響,促使其朝着所期望的方向發展變化的活動。 | ||
更狹義的教育 |
有時是指思想品德教育活動,與學校中常說的“德育”是同義詞。 | ||
個體的角度 |
把“教育”等同于個體的學習或發展過程。 |
标準 |
基本形态 |
縱向 |
原始教育、古代教育、近代教育、現代教育、當代教育 |
橫向 |
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自我教育、自然形态的教育 |
教育系統所賴以運行的空間特征 |
家庭教育、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其中教育的最早獨立形态是社會教育,然後是家庭教育形态,學校教育形态出現最晚) |
教育者、受教育者(學習者)和教育影響(教育媒介)是構成教育活動的基本要素。
1. 教育者
教育者是教育過程中的基本要素之一,其基本特征是:主體性、示範性、目的性。廣義的教育者指對受教育者在态度、知識、技能、思想、品德等方面起到教育影響作用的人。狹義的教育者指從事學校教育活動的人。其中,教師是學校教育者的主體,是直接的教育者,在整個教育過程中起主導作用,是學生身心發展的主要影響源。
2. 受教育者
受教育者是指在各種教育活動中接受影響和從事學習活動的人,既包括在學校中學習的兒童、青少年,也包括在各種教育活動中學習的成年人。受教育者是教育的對象,是學習活動的主體。教育活動順利有效地進行,有賴于受教育者的積極參與。
3. 教育影響(教育媒介)
教育影響是介于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間的一切中介的總和,包括作用于受教育者的影響物以及運用這種影響物的活動方式和方法。即教育影響包括教育内容和教育措施等方面。
(1)教育内容:是教育者根據教育目的,經過選擇和加工,用來作用于受教育者的影響物。
(2)教育措施:是教育活動中所采取的方式和方法,既包括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在教育活動中所采用的教和學的方式方法,如講、讀、讨論等,也包括開展教育活動時所運用的一切物質手段,如教具、實驗藥品和儀器等。
4. 三者之間的關系
教育者是主導性的因素,也是教育活動的組織者和領導者,是教育影響和受教育者之間的紐帶;受教育者是教育者選擇和施加教育影響的對象;教育影響是教育者對受教育者作用的橋梁。因此,教育是由上述三個基本要素構成的一種社會實踐活動系統,是三個基本要素的有機組合。其中,受教育者和教育内容之間的矛盾是教育中的主要矛盾,受教育者的身心發展水平是矛盾的主要方面。
易混易錯5:教育的屬性
教育的屬性 |
内涵 |
本質屬性 |
教育的質的規定性是:教育是有目的、有計劃、有組織地培養人的社會實踐活動。教育的具體而實在的規定性體現在:①教育是人類所特有的一種有意識的社會活動;②教育是人類有意識地傳遞社會經驗的活動;③教育是以人的培養為直接目标的社會實踐活動。 |
社會屬性 |
①永恒性:教育與人類社會共始終,是人類社會的永恒範疇。 ②階級性:隻是在階級社會中的一種屬性。 ③曆史性:不同時期的教育有其不同的曆史形态、特征。 ④教育的相對獨立性:教育有其自身的規律,具有相對獨立性。此外還表現在特定的教育形态不一定與其所處的社會形态保持一緻,而存在教育超前或滞後的現象。 ⑤繼承性:不同曆史時期的教育前赴後繼,後一時期的教育是對前一時期教育的繼承與發展。 ⑥長期性:時間周期比較長。 ⑦生産性:教育從來就是生産性活動,在對象、過程、結果等方面有自己的特殊性。 ⑧民族性:教育在具體的民族或國家中進行,有其民族性特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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