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上海熱搜榜的第一名
就一直被這個話題占據
#上海地鐵禁止電子設備聲音外放#
沒錯,從明天,也就是12月1日起
新修訂《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将正式實施
其中明确乘客不得将手機聲音外放
有一些市民已經發現
上海地鐵不少車廂内都貼出了
“使用電子設備時禁止外放聲音”的标識
當乘客遇見不文明行為時
也可撥打上海地鐵監督熱線64370000
巡視的執法隊員
以及就近車站的服務人員
都會趕到現場進行處理
上海地鐵:市民有期待,操作有難度
小觀注意到,《守則》中并沒有對違法行為做出處罰規定。
上海地鐵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于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以及在地鐵車廂内飲食等行為,工作人員和執法隊會進行勸阻。另外,上海地鐵工作人員也逐步在列車車廂内張貼标識,以提醒乘客使用電子設備時禁止外放聲音。
上海市地鐵運營管理中心客運市場部副經理陳悅勤在上個月接受媒體采訪時,也曾談論到這條新規則,陳悅勤說,的确聽到了很多正面的反饋聲音,市民對具體實施都很期待。
關于具體執行,陳悅勤坦言,“我們也很難。”《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是守則,而非法條,希望乘客能夠自覺遵守相關要求,共同維護軌道交通乘車秩序。對地鐵運營管理方來說,“管理”上的“難點”也顯而易見。陳悅勤說,《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中雖明确了乘客進站、乘車須遵守的相關要求,但對違反要求後的處罰并無明确的裁量基準,運營單位在具體操作中存在一定困難。“光有呼籲沒有支撐,其實我們普遍還是會有操作上的難度。”地鐵運營方希望今後能夠在《上海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中給予支撐,對違反守則後的處罰操作進行明确。
與上海相比,武漢市禁止在地鐵上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已經接近兩個月。10月1日,新修訂的《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正式施行,自今年4月1日國家實施《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以來,武漢成為第一個施行新修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的城市。禁止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
武漢地鐵運營公司安保部執法管理室主任劉磊表示,10月1日至27日,連續27天,武漢地鐵執法人員、巡查人員共發現地鐵内不文明行為228起,其中電子設備外放的有30起。執法人員發現類似情況,會采取勸阻、宣傳的方法,如果對方不聽,也可以根據《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第65條相關規定罰款處罰,可處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不過,劉磊說,被執法者都相對配合,還沒有開出過任何相關的罰單。
劉磊說,《武漢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實施以來,乘客對“電子設備禁止外放”的知曉度和讨論明顯增多,而地鐵裡的“外放聲”明顯比過去減少很多。
市民熱議:早該如此,建議推廣
對于上海地鐵上禁止使用電子設備外放聲音
網友們吵翻了天
很多人表示支持:早該這樣了!
“終于不用再聽到
3 2 1 愛就像藍天白雲晴空萬裡 突然暴風雨”
被迫追劇真的好苦
還有市民建議
麻煩高鐵、公交車安排一下
也有網友覺得這個不太合理
因為老人家聽力不好
是否可以通融一下
也有網友疑問:打電話可以嗎?
理智的網友覺得
很多網友表示質疑:
不可能每節車廂都有巡邏員看管吧?
守則新增内容,這些事情不許做
同時,記者查詢了上海市交通委官網發布的關于《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的解讀,解讀稱:12月1日要實行的《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将乘客禁止行為由14條增加為17條。
除了禁止手機聲音外放,新《守則》還将乘客關注的“攜帶自行車(含折疊式自行車),使用平衡車、滑闆、踏闆車、溜冰鞋等助力代步工具(殘疾人輪椅車、嬰童車除外)”納入條例。還有“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以及未經安全包裝的易碎、尖銳物品,攜帶充氣氣球”納入條例。
另外,解讀中還提到,根據近年人口政策調整,國家鼓勵生育兩孩,将“乘客可以免費帶領一名身高1.3米(含1.3米)以下的兒童乘車”修改為兩名。
新《守則》明确,凡進站、乘車的,禁止下列行為:
(一)攔截列車;
(二)擅自進入駕駛室、軌道、隧道或者車站内其他有禁行标志的區域;
(三)攀爬或者跨越列車、圍牆、栅欄、閘機、站台門;
(四)強行上、下車,扒門和吊門;
(五)吸煙、點燃明火,随地吐痰、便溺、亂吐口香糖,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六)擅自塗寫、刻畫或者懸挂、張貼物品;
(七)擅自設攤、停放車輛、堆放雜物、賣藝、散發宣傳品或者從事營銷活動,大聲喧嘩、吵鬧,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
(八)乞讨、躺卧、收撿廢舊物品;
(九)攜帶活禽以及貓、狗(導盲犬、軍警犬除外)等動物;
(十)攜帶自行車(含折疊式自行車),使用平衡車、滑闆、踏闆車、溜冰鞋等助力代步工具(殘疾人輪椅車、嬰童車除外);
(十一)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腐蝕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産安全的危險物品;攜帶有嚴重異味、刺激性氣味的物品,以及未經安全包裝的易碎、尖銳物品;攜帶充氣氣球;
(十二)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鈕、開關裝置,非緊急狀态下動用緊急或者安全裝置。
(十三)損壞車輛、站台門、自動售檢票等設備,幹擾通信信号、視頻監控設備等系統;
(十四)向軌道交通線路、列車以及其他設施抛擲物品;
(十五)損壞、移動、遮蓋安全标志、監測設施以及安全防護設備;
(十六)在運行的自動扶梯上逆行、推擠、嬉戲打鬧;
(十七)影響運營安全和滋擾乘客的其他行為。
你支持這項新規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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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綜合自澎湃新聞、新民晚報、中國之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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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上觀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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