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加碼對部分載貨車輛通行實施管控措施。 李新鎖 攝
中新網太原3月19日電 (記者 李新鎖)3月19日,山西太原公安、生态環境等部門聯合召開發布會,對轄區部分載貨車輛實施管控。其間,太原明确,将和尾氣檢測中心密切合作,篩查出國三及以下車輛明細,按照時間節點全面淘汰高排放營運類老舊柴油車。
19日當天,太原市生态環境局副局長孔向明介紹,機動車污染物排放已經成為影響太原大氣環境質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數據顯示,自2018年太原冬季大氣污染防治行動以來,截至3月17日,太原共出現15天重污染天氣,與同期相比增加8天。
孔向明表示,相關數據表明,載貨車輛排放的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明顯高于載客汽車。其中,重型貨車是主要貢獻者。按燃料種類分,柴油車排放的氮氧化物接近汽車排放總量的70%,顆粒物超過90%。2014年至2017年,太原共淘汰黃标車及老舊車124347輛,全面推廣使用國六車用汽柴油,實施了國家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标準。
據介紹,根據國家相關政策,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标準營運中型和重型柴油貨車100萬輛以上”。在此背景下,太原加碼實施柴油載貨車輛限行。
數據顯示,太原共有營運類柴油車20640台,營運類重型柴油貨車17046台。其中,國三及以下排放标準的營運類重型柴油貨車9101台、客車678台。
太原市交通運輸局調研員尚躍峰表示,為有效應對嚴峻的環保形勢,太原嚴禁超載超限裝載,嚴禁為未采取封閉措施的貨運車輛裝載,嚴禁未采取有效封閉措施的貨運車輛出場。在重污染天氣下,原則上不允許重型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交警部門核發批準的特需車輛除外),對不執行重污染天氣錯峰運輸的車輛及時抄報交警部門。
尚躍峰表示,對新進入道路運輸市場的柴油貨車,凡是未通過尾氣排放、安全技術檢驗、燃料消耗量核查的車輛,一律不得進入道路運輸市場。在用柴油貨車,凡是未通過交管部門年檢的車輛,一律清退出道路運輸市場,注銷車輛道路運輸證。
此外,太原将和尾氣檢測中心密切合作,篩查出國三及以下車輛明細,按照時間節點全面淘汰高排放營運類老舊柴油車。
據介紹,此番修訂政策後,太原強化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重污染天氣三級響應時,太原市區内渣土運輸車輛禁止通行(生活垃圾運輸車輛除外);重污染天氣二級、一級響應時,高速環内實行交通管制,除運輸瓜果蔬菜等鮮活農産品車輛及清障、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等專項作業車輛外,禁止重中型貨車通行。對保證安全生産運行、運輸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産品,以及為外貿貨物、進出境旅客提供港口集疏運服務的達到國五及以上排放标準的車輛,依法辦理特需通行證。
據了解,即日起,太原将按照重點道路、一類區域、二類區域等分類實施限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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