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防爆燈具的朋友都知道防爆手電筒頭部或筒身位置都會有一個防爆标志如Ex d ia IIC T6 Gb字樣。其中T6代表的是該LED防爆手電筒溫度組别,除了T6外還有T5-T1五個組别。無論是防爆手電筒銷售人員還是防爆手電筒用戶都必須知道LED防爆強光手電筒溫度組别的含義,否則将給企業帶來重大隐患。下面就由深圳強光防爆LED手電筒廠家TANK007為大夥介紹這方面的内容。
防爆燈具中防爆标識裡的T1-T6代表其實代表兩種含義,第一種是代表手提式防爆燈具如強光防爆探照燈或便攜式防爆手電在工作時的設備表面溫度;第二種含義是代表該設備所在環境中允許存在的可燃性物質的點燃溫度。這裡有些不太明白這個含義的朋友可能會産生誤解,如有些朋友會誤認為防爆手電筒防爆标志為T1的比T6的更好,誤認為溫度組别為T1的防爆強光手電能夠承受表面溫度450℃的環境。因此認為防爆手電筒表面溫度越高越好。
那麼TANK007防爆手電筒廠家告訴你,這是完全錯誤的理解。防爆标志中标注為T1的防爆探照燈/防爆手電對應的表面溫度是指燈具工作時表面溫度最高達到450攝氏度,表示這種防爆電筒可在燃點大于450℃的可燃性氣體環境中使用。同理,标注為T6溫度組别的防爆燈具的在工作時最高可達到85℃,這種防爆手電可在燃點85℃~100℃可燃性氣體中使用。換句話來講,可以在T6溫度組别使用的防爆燈具一定可以在T1溫度組别對應的環境中使用,而可以在T1溫度組别使用的防爆手電筒卻不可以在T6組别的可燃性環境中使用。從這個層面來講,标有T6溫度組别的防爆燈具要比T1的燈具更加安全。
下面是防爆燈具各溫度組别對應的設備表面溫度和對應的可燃性物質點燃溫度
溫度IEC/EN /GB 3836 設備的表面溫度T[℃] 可燃性物質的點燃溫度[ ℃]
T1 450 T>450
T2 300 450≥T>300
T3 200 300≥T>200
T4 135 200≥T>135
T5 100 135≥T>100
T6 85 100≥T>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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