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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監獄脫逃分析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10 22:11:18

吉林監獄脫逃分析(半島記者對話吉林金哲宏)1

入獄前金哲宏拍攝的照片。

吉林監獄脫逃分析(半島記者對話吉林金哲宏)2

出獄後金哲宏離開拐杖走不了路。

文/圖 半島特派記者 王永端

金哲宏的微信頭像是一隻空中翺翔的雄鷹。這是他去年出獄學會使用手機後,自己精選的一個頭像。他說,希望自此不再受束縛,未來能像雄鷹一樣在空中飛翔。

1995年9月29日,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縣雙河鎮新立屯一年輕女性遇害後,時年27歲的金哲宏被鎖定為嫌犯起訴至法院。從案發到2000年的5年中,該案經曆了3次一審,2次發回重審,法院最終判處其死刑緩期2年執行。服刑期間,金哲宏持續申訴。2018年11月30日上午,吉林省高院再審宣判,法院認定原審裁判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因此撤銷原判并判決金哲宏無罪。1995年10月11日被收押至改判無罪,金哲宏在監獄被羁押8452天。

2019年6月3日,51歲的金哲宏向吉林省高院提交了國家賠償申請。9月6日上午,金哲宏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屈振紅、襲祥棟的陪同下,前往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入獄23年獲判無罪的金哲宏共計獲得國家賠償468萬元,其中包含羁押8452天人身自由賠償金2670324.88元(315.94元/天),精神損害撫慰金2009675.12元,該賠償也創下同類無罪冤案中最高金額。

9月7日,在吉林市,半島記者與金哲宏面對面暢談他的現在和将來。多年臉上沒有笑容的他還在記者面前唱起了他在監獄裡自己創作的歌曲《斷翅的雄鷹》。

“我是出獄後第一次在他人面前唱歌。”金哲宏說。

代理金哲宏案的山東律師襲祥棟說,金哲宏案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我國司法的進步。

■死去獄友的雙拐

從青島飛往吉林長春,再從長春機場乘城際高鐵趕往吉林市,盡管之前半島記者與金哲宏約定下高鐵後,自行打車前往與他約定的地點,但他還是在記者上高鐵前,給記者打電話要親自到吉林火車站接站。當記者走出火車站時,金哲宏和他的朋友已經等在火車站廣場上了。

廣場上的金哲宏上身着白色襯衣,下身淺黃色褲子,黑色皮鞋和白色襪子,頭發梳得整齊,面龐看上去很精神。一個看似健康的中年男人,唯一的缺憾是他拄着雙拐行走。

“離開雙拐沒法走路。”金哲宏的朋友告訴記者。從火車站廣場到停車場,金哲宏的兩個鐵拐使勁支撐着他的身體,每行一步,金哲宏都顯得異常艱難。金哲宏的朋友想背他行走,但還是被金哲宏拒絕了。“今後我得學會自立了。”金哲宏說。

雙拐上有了一些鏽迹,每行一步,雙拐拐腳碰觸水泥地面會發出砰砰的響聲。他說,他腋下的雙拐不是他出獄後自己購買的,而是他從監獄裡帶回來的。

“在監獄裡就拄拐了。”金哲宏表示,他的這副雙拐是監獄一個獄友的,而這個獄友之前死在了監獄,後來他看這個雙拐還能用,于是,他就用起了這個“死人的雙拐”。

在監獄的23年裡,金哲宏身患支氣管炎、頸動脈硬化、視網膜病變、眼底動脈硬化、高血壓3級(極高危險組)、2型糖尿病、腎病、胃病、腦梗死、肺部嚴重鈣化,腰椎、頸椎多處錯位椎管狹窄,鼻梁骨外傷性塌陷,雙腿因外傷造成閉合性創傷無法正常行走。

2018年11月30日,此前被判處死緩、入獄23年的金哲宏因“故意殺人的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無罪釋放。在之後的10個月裡,上樓、下樓、去法院、去菜市場、去北京的醫院檢查治療身體,他走到哪裡,這副拐就跟到哪裡。

他剛走出監獄時,連基本生活都難以保障,買副拐的費用當然并不輕松。

盡管他在出獄9個月後,獲得了468萬元的國家賠償,但他并沒有将這副拐杖扔掉換新拐的打算。“希望未來能徹底扔掉(拐杖),”他說,“雙腿的閉合性創傷,能否治好,現在還難預料。”

■眼前最主要的是治病

9月7日的吉林,室外大雨滂沱。這天,是金哲宏拿到國家賠償決定書的次日。或者,自這天起,他的生活将會有一場根本的變化。

9個月前的2018年11月30日,被關押了23年的金哲宏,在兒子、兄妹等家人的迎接中,金哲宏第一次走出高牆。

“那天見面一家人抱作一團,除了淚水,就是哽咽聲。”金哲宏說,他入獄時,兒子僅兩歲;他入獄的次年春天,母親接受不了這個事實,去世了;母親的骨灰被兄妹撒入了鴨綠江,這是老人生前的遺願。監獄裡的他不想耽誤妻子的幸福,他向妻子提出了離婚。夫妻離婚後,妻子帶着兒子轉嫁他人。

被關押了23年的他,出獄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到父親的墳上,将自己出獄的消息告訴自己的父親。他行走困難,那天,他手持拐杖由兒子背着,來到了父親的墳前。

23年了,他沒有給父親上墳,他發現父親的墳頭上長滿了荒草。他跪在地上使勁拔除了父親墓碑前的荒草,他将法院的無罪判決放在了父親的墓碑前,痛哭了一場。

在監獄的23年,他不停喊冤。監獄中,他知道自己沒有殺人,每天他靠意念堅強地活着。23年後,他出獄了,他更要好好活下去。對他而言,走好未來路的第一步是治病。

監獄中,他沒有身份證。為父親上完墳之後,他在家人的陪同下到派出所辦理了身份證。雖然獲得了自由,但身體的重病仍時刻困擾着他。此時的他被親人帶着,開始奔波于吉林的各大醫院,之後在北京工作的兒子也數次趕回老家帶着父親前往吉林醫院甚至北京的醫院,進行治療。

對于沒有收入、沒有住所、沒有醫療保險的金哲宏而言,住院需要不菲的費用。他無罪出獄的消息在當地傳開後,當地政府為他盡快辦理了相關保險。“現在進醫院治療,可以報銷一部分。”他說。在9個月間,他不但有了醫療保險,當地社區還為他辦理了低保,每個月至少有550元的基本收入。“治病,治病。”他說,“眼前最主要的是治病。”

■與時代脫軌的人

23年,在他看來,他對不起所有的親人。前妻知道他出獄的消息後,第一次與他通電話,前妻在電話裡嚎啕大哭。隔日,兩人相見,23年後兩人面對面,除了淚水還是淚水。他獲得人身自由後,第一次到前嶽父母家,之前健康的前嶽父母面對他,如今已經再也認不出來。

23年來,他覺得欠兒子太多。在他看來,兒子的情債這生無法彌補。滂沱大雨使勁敲打着吉林市一家小型賓館的窗玻璃。看着室外的大雨,在半島記者面前的金哲宏談及兒子,他抽泣了兩聲,淚水很快從眼眶裡滾落出來。他使勁擡了擡頭,沒能控制住淚水,他用兩隻手抱緊了頭,嚎啕大哭起來。一個51歲的男人,回想兒子成長的23年,沒能控制住感情的閘門。

自己入獄的前10年,他的妻子曾抱着兒子四處為他喊冤,但10年申訴,并沒有換回金哲宏的自由。死緩的判決,讓金哲宏認為自己在監獄與妻子的感情已“名存實亡”,與其這樣不如與妻子離婚,讓她再嫁他人。

出獄後的金哲宏曾與已經26歲的兒子進行過一次長談,他們談這23年,談人生。23年來,這是他第一次與兒子長談。此時,他才知道為了他,兒子曾抑郁過。在父與子的淚水中,他鼓勵兒子要堅強,在挫折面前一定要堅強,人生要有信心。“23年我都挺過來了,兒子沒有理由不堅強。”金哲宏說。

23年高牆生活,23年與世隔絕,當他走出監獄大門滿眼全都是陌生。他看着街頭的高樓大廈發怵,他站在公路上不認識街頭的汽車品牌,他不知道電腦為何物,他從沒有見過智能手機,更不會使用智能手機。

姐姐給了他一個淘汰的蘋果手機,兒子為他買了手機卡,并開始手把手地教他用手機,教他用手機拍照,教他用手機打字,教他用微信與親友聊天。如今,盡管他學會了用微信聊天,但他至今不會用電腦。“電腦在我面前,我隻會開機關機,其他都不會,連上網,我也不會。”金哲宏說,他成了一個“與時代脫軌的人”。

■錢賠了,情債難還

9月6日上午,金哲宏在其國家賠償案代理律師屈振紅、襲祥棟的陪同下,前往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領取了國家賠償決定書。金哲宏共計獲得國家賠償468萬元,其中包含羁押8452天人身自由賠償金2670324.88元(315.94元/天),精神損害撫慰金2009675.12元。468萬元國家賠償金也創下了國内冤錯案國家賠償的最高數額紀錄。

金哲宏告訴半島記者,這一消息報道後,諸多媒體開始緻電他,媒體在關注“新高”的同時,也在關注這筆資金未來的用途。“這筆資金目前還沒有拿到,應該很快就能拿到。”金哲宏說,至于這筆資金未來将如何利用,他現在沒有過多考慮。但他表示,目前他仍需要時常到醫院治療身體,而他的病不是三天兩天甚至三年五年就能治療好的,也可能會終生殘疾,治病需要花費大筆資金。

賠償468萬的消息傳出後,也有公衆關心并猜想妻離子散的金哲宏會不會用這筆資金重新組建一個家庭?就此,金哲宏表示,他無罪判決獲得自由身後,曾有人為他介紹對象,但都被他拒絕了。“我一個靠雙拐行走的人,如何擔起一個家?至少目前擔不起。”他說,目前他還靠每月550元的低保生活,居無定所,如何談愛?這些他不敢去想。但未來,如果身體好轉,完全能夠生活自理,他可能會考慮找個愛人成家。

“但這個人必須是相愛的人,而不是圖錢。”他強調說,談愛、生活要有一個住所,他會考慮為自己準備一個住所。“情債難還。”他說,這些年他欠兒子的太多,欠前妻的太多,自己在監獄的23年對兒子、對前妻不公。是前妻帶着兒子養育兒子一直讀完大學,并在北京找了工作。

■“這些天看他第一次笑”

盡管1995年那起發生在永吉縣的20歲女孩遇害案,目前仍未抓到真兇,但出獄的金哲宏仍來到了受害少女家人面前,探望受害少女的家人。“期待警方破案,真兇現身。”他說。

當過4年兵的金哲宏從軍前在職業高中所學的專業是音樂,從軍後他是營裡的文藝骨幹。在監獄的23年,他除了認真改造之外,還創作了10首歌曲。“自己作曲,自己作詞。”他說。在自創歌曲《斷翅的雄鷹》中寫下了這樣的歌詞:斷翅的雄鷹心還在翺翔,渴望在藍天上自由飛翔。飛回到故鄉姑娘的身旁,心上的姑娘你是否吉祥安康。啊,雄鷹,我一定會重返故鄉,我一定會重返故鄉……

出獄9個月來,除了治病、生活之外,他一個人住在姐姐家時,會用姐姐家的電子琴,邊彈邊唱自己創作的歌曲。除了自彈自唱,他的歌曲目前已有歌手試唱。他将一名女歌手在錄音棚裡試唱的錄音放給記者和身邊的朋友聽,身邊的朋友豎起大拇指,他笑了,笑聲很爽朗。“這些天看他第一次笑。”金哲宏的朋友說。

懷揣10首自創歌曲,他說,未來或者他會涉足音樂界,做些與音樂有關的事,盡管他目前身患重疾、話語有些障礙,但他的思維清晰異常。他清了清嗓子,在記者面前使勁唱起了他的《斷翅的雄鷹》。窗外的秋雨敲打着玻璃窗,但他的嗓音掩過了雨聲。唱完之後的金哲宏眼裡噙滿了淚水,或者隻有他才深知23年被冤枉的滋味。

吉林監獄脫逃分析(半島記者對話吉林金哲宏)3

金哲宏和兩名代理律師(左邊是山東律師襲祥棟)。

對話

■金哲宏: 滿意國家賠償 但有些買不來

半島記者:你對吉林省高院作出的468萬元的國家賠償滿意嗎?

金哲宏:滿意。但468萬元隻是一個數字,這些錢買不回我23年的青春,買不回我和兒子23年的親情,買不回我的婚姻,買不回我的母親,4680萬元也買不回。誰給我一個母親,我把這468萬元給他。有些東西是不能用錢計算的,錢買不來的,但目前我需要錢,我的身體需要錢,我的生活需要錢,如果沒錢,我将難以生存。

半島記者:在監獄23年,你是怎麼支撐下來的?

金哲宏:我剛被送進監獄,後來獲知母親去世時,我曾有過輕生的念頭。但想到年幼的兒子,我在考慮我要努力活下來,哪怕我在監獄度完餘生,我也可以見到兒子,見到兒子的媽媽,見到我的家人。當前妻抱着幼小的兒子在監獄裡探視我時,我就在想一定要堅強活下來。如果我死了,在監獄裡死了,沒有人知道我的清白。

半島記者:兒子經常去監獄看你?

金哲宏:這些年去過多次,我已經記不得多少次了,但每次他都鼓勵我堅強活着。兒子說他會讓我看到他新婚和新娘的照片,他會帶着新娘來看我。

半島記者:入獄23年,想到過會重獲自由嗎?

金哲宏:我知道我沒有殺人,為了孩子和我的親人,我隻想活着。重獲自由,要感謝媒體,是媒體的報道讓社會關注這個案子;重獲自由,還要感謝為我操勞的律師團所有成員,感謝北京屈振紅律師,感謝山東襲祥棟律師;同時也要感謝重啟重審程序的法院和法官。

■襲祥棟律師: 金哲宏案體現了 我國法治的進步

半島記者:襲律師,您是山東天盟律師事務所的律師,怎麼接了吉林的案子?

襲祥棟:律師為當事人進行辯護,沒有地域限制。早在2013年,國内諸多律師發現金哲宏死緩案情的疑點後,組成了一個律師團。2014年,這起案件經媒體報道後,引起了吉林高院方面的注意,之後重啟重審程序。

半島記者:金哲宏被羁押的天數少于劉忠林(另一起國家賠償案件當事人),為何賠償金反而多呢?

襲祥棟:雖然金哲宏被羁押時間比劉忠林少,但是金哲宏申請國家賠償時,上年度日平均工資已調整;其次是,金哲宏受到的傷害要比劉忠林還嚴重。金哲宏出獄時,從一個身強力壯的小夥子成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綜上,金哲宏的國家賠償金額創了新高。

半島記者:國家賠償創新高,也是我國司法體制的進步。

襲祥棟:國家賠償标準、數額的逐步提高以及與社會經濟水平的“接軌”,是國家司法對冤假錯案零容忍态度的一種制度體現。國家賠償本身對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執行公務期間侵害公民合法權益的行為,也意味着一種制度震懾。特别是如果能在适用《國家賠償法》過程中啟動追償和追責程序,更會對執法的規範化形成一種有效的制度倒逼。一個案件尤其是再審的案件,想翻案很難。案件的糾錯、平反,近些年整體上發生了大的改觀,類似金哲宏冤案被平反的,在國内不是首起。金哲宏案在沒有查到真兇的情況下,引起司法機關重視并平反,這體現了我國司法進程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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