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濟南一高檔小區
一棟樓上的業主聯名上書,
要求攆走其中一戶296平米的房子
裡面要住48個人
就連廁所都快改成“公廁”了……
看看這裝修,
确實讓人意外。
西廚房改成了淋浴間↑
改造的洗手間有一排水池↑
雙排床和堆滿的行李箱↑
改造的公共廁所,有7個便池↑
這套面積296平的房子裡,
總共放了24套上下床,
可以住下48個人,
安全問題一下就成了業主的心頭病。
就因為這套被改造的房子,
業主們把民警都請來了。
一套民居裡要住48人?鄰居聯名要其退租
業主們說,這套被租出去的房子在21樓,因為單元内最近進進出出的人特别多,所以這才被大夥察覺了。
随後,記者跟随業主來到樓内,這棟居民樓是三梯兩戶的設計,每層的兩戶業主都是刷電梯卡直接入戶,而租戶們由于人員太多,不可能人人有卡,所以隻能坐中間的貨梯上樓,業主說,因為這件事兒,業主讓物業把貨梯也停了。
有一個鄰居發現樓上聲音非常大,他上去一看,發現該戶已經把原有的結構破壞的亂七八糟,主卧的衛生間改成了7個蹲坑。
記者采訪當日,被租出去的房子裡沒有人,業主們随後打開了一套同樣戶型的毛坯房,業主說,本來這裡是客廳的,但租戶改了格局,全都壘了隔間,安裝了房門,幾乎每個房間都放上了雙層床。
(房屋原始的客廳↑)
(被改造的客廳區域 加了隔間↑)
有業主認為,
“到一個高檔小區,我們是為了改善生活品質來的。到這兒來了以後卻是各種雜亂,各種無序。”
這樣的改動,引發了其他業主們的強烈不滿,因此大家才“聯名上書”,要求将租戶驅逐。
該房主将房子租給了一個餐飲,房主說被騙了,當時簽合同的時候對方隻說住十來個人。
租戶稱不會退房
這麼大費周章的改造員工宿舍,還改的挺規整,看起來不是那種亂七八糟的群租房,可換位思考,畢竟住的不是一兩個人,和普通一家幾口租房完全不一樣,其他業主的訴求也完全可以理解。
(租房内堆積了大量行李↑)
小區物業經理表示:住這麼多人,對小區的安全環境都有影響。而房主的态度比較含糊,“按合同辦事嘛”
物業方面是希望能協商退租的。
在業主們聯名簽署的這份材料上提到了:
我國《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有明确規定,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築面積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标準,廚房、衛生間、陽台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咱們山東的《住房租賃經營服務規範》中也明确提到,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承租人人均使用面積不得低于6平方米,單間居住人數不應超過2個成年人。
記者采訪過程中,租戶當中的部分員工剛好回來,他們因為沒有門禁卡,在單元門口徘徊。
據了解,這家餐飲公司的負責人剛好此時在樓上,随後記者來到21樓見到了對方,不過對方沒有同意讓記者進屋,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是正規企業,就是為了讓員工住的好,才租在高檔小區裡,這位負責人表示,這樣的租房和改裝都符合當地規定,而且企業在北京和上海都有公司,也是這樣租賃員工宿舍的。
(租房内的床鋪↑)
這位負責人表示,他們在這棟樓上總共租了兩套近300平的房子,并且都和房東簽署了正規的租賃合同,目前剛剛裝修完,員工還沒有正式入住,沒想到會引發業主們集體反對,而他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來裝修,是不可能退租的,但是可以保證入住人數符合規範标準。
餐飲店負責人表示,因為和業主之間鬧的并不愉快,辦事處和派出所的工作人員都來進行了調解 。
業主可起訴侵犯“相鄰權”
記者就此咨詢相關法律工作者,該工作者表示,業主可以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侵犯了其他業主的相鄰權,”業主可以通過起訴,排除妨害,要求房子恢複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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