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法律依據?(l)本行為的主體是達到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場所秩序公共場所秩序,是指保證公衆安全順利地出入、使用公共場所所規定的公共行為準則公共場所根據本條第二項所列舉的有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等其他公共場所包括禮堂、公共食堂、遊泳池、浴池、賓館飯店等供不特定多數人随時出入、停留、使用的場所公共場所具有人員聚集量大、流動量大的特征,如果公共場所的秩序受到破壞,就會出現混亂狀态,影響其他人的正常活動和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行為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目的一般是制造事端,給有關機關部門施加壓力,以達到其無理或過分的要求,有的是乘機鬧事,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構成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法律依據?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l)本行為的主體是達到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本行為侵犯的客體是公共場所秩序。公共場所秩序,是指保證公衆安全順利地出入、使用公共場所所規定的公共行為準則。公共場所根據本條第二項所列舉的有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等。其他公共場所包括禮堂、公共食堂、遊泳池、浴池、賓館飯店等供不特定多數人随時出入、停留、使用的場所。公共場所具有人員聚集量大、流動量大的特征,如果公共場所的秩序受到破壞,就會出現混亂狀态,影響其他人的正常活動和公共場所的正常秩序。行為人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目的一般是制造事端,給有關機關部門施加壓力,以達到其無理或過分的要求,有的是乘機鬧事。
(2)本行為在客觀上表現為擾亂公共場所的秩序。擾亂行為一般有以下幾種:在公共場所故意違反公共行為規則,聚衆起哄鬧事;進行非法遊行或者靜坐示威,造成交通阻塞,秩序混亂;阻止、抗拒有關工作人員維護公共場所秩序等。
(3)根據本條的規定,擾亂車站、港口、碼頭、機場、商場、公園、展覽館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一般是指造成較大的影響,較嚴重的後果,如交通堵塞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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