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敖漢旗法院成功化解了一批共23起勞動争議案件,在維護了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也一定程度上為企業的發展緩解了資金壓力。
在接收到馮某等23名原告訴被告内蒙古某押運服務有限公司赤峰分公司(以下簡稱“該公司”)的起訴書後,敖漢旗法院立案部門結合該批勞動争議案件的實際情況,第一時間指派旗法院勞動争議訴調對接工作室對糾紛進行訴前調解。
23名原告曾系該公司的職工,入職時均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2022年5月7日,該公司與23名職工分别簽訂協議書,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并由該公司于15日内向職工支付加班費、未休帶薪年假工資、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兩倍工資等。由于該公司未按協議約定履行,23名原告便向法院起訴主張權利。
調解人員收到該批勞動争議案件後,立即向原告了解案件情況及訴求,23名原告均認可協議書約定的賠償數額,但由于公司一推再推,現在對公司的支付誠意和能力表示極大的擔憂和不安。在此基礎上,調解人員向企業核實情況,企業負責人同意按協議書約定事項履行,但表示“目前企業生存困難,正在積極籌借資金,盡快解決職工問題”。
8月19日上午,敖漢旗法院組織23名職工與企業進行了現場調解,充分聽取了各方當事人的訴求和意見。經過耐心的調解和疏導,企業同意在原協議基礎上另行給付4個月工資補償,職工同意寬限企業的給付時間至9月15日,23名原告與被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至此,23起勞動争議案件最終全部調解成功并進行司法确認。
該批勞動争議案件涉及人數較多,涉案金額60萬餘元,如案件處理妥當則職工企業雙方受益,如處理不當則影響幾十人甚至幾十個家庭一個時期的生活,也可能使本已生存困難的企業雪上加霜。
此次通過“法院 工會”“訴前調解 司法确認”的現場組合模式,在保障職工利益和維護企業營商環境之間尋求平衡點,為解決勞動争議開辟了一條無成本、無訴累、能自願、能共赢的矛盾糾紛化解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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