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家庭都有電動車,因為它的速度比自行車快,還省力,而且價格也不高,但是大家有沒有想過這電動車到底是屬于非機動車還是屬于機動車呢?今天我們就講講關于電動車的一個糾紛。
劉春霞的丈夫李傑是一名貨車司機,常年在外面東跑西跑的,她每天都是提心吊膽,害怕李傑在路上出什麼事。
一天劉春霞又在辦公室裡唉聲歎氣,她的同事都勸她說:“劉姐,你讓你老公改行呗,現在怎麼都能養活自己,實在不行,他也可以開個滴滴專車,不比跑貨車賺得少。”劉春霞說:“唉,我也勸過我老公幾次,可是他說,現在幹什麼都要本錢,不如再等幾年,孩子上大學了,他就直接不幹了。沒辦法,我也隻能由着他了。”劉春霞的同事聽了這話,也不好再說什麼,不過她們倒是建議劉春霞說:“劉姐,你要不給你老公辦份保險吧,萬一有什麼事,還能有個保障不是?”
同事的話倒是提醒了劉春霞,她心想,是啊,是該給自己老公辦份保險了。回家後,劉春霞跟李傑說了這件事,李傑一開始怕花錢,想要拒絕,可是轉念一下,自己老婆天天提心吊膽的,要是買份保險能讓她安心也行,于是也就答應了。
第二天,劉春霞就到了保險公司,準備給李傑辦理一份人身保險。在簽訂保險合同的時候,劉春霞注意到合同上有一段字體被加黑加粗了,上面寫着: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造成被保險人醫療費用支出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劉春霞在心裡想了一下,李傑從來都不喝酒,他有駕駛證,他的機動車也有行駛證,合同裡說的這幾種情況,根本不會出現。所以劉春霞放心地在合同上簽了字,并且交了錢。
買了保險後,劉春霞的心稍微安定了一點,而且李傑開車一向很謹慎,幾乎沒出過事故,所以他開玩笑說:“你看你,買保險花冤枉錢了吧,我這技術,怎麼可能出事呢?”隻是李傑怎麼都沒想到,他确實開車沒有出事,但是他在騎車的時候,卻出事了!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原來李傑不工作的時候,喜歡買買菜、做做飯。這天正好李傑休息,他像往常一樣騎着電動車到菜市場去買菜,在回家的路上,不小心撞到了路邊的石頭上,從車子上摔了下來。本來騎電動車摔倒,受傷不會太嚴重,但是李傑在摔倒的時候,手下意識地往地上撐了一下,結果就是這一下,讓李傑手腕骨折了。
李傑在醫院裡住了十幾天,花了不少醫藥費,而且後面還要在家裡休養三個月,工作肯定也做不了了,家裡的經濟頓時有點緊張了。面對這種情況,劉春霞想起了自己給李傑買的保險,她趕緊把保險合同翻了出來,發現李傑受的傷正好在保險賠付的範圍内。
于是劉春霞趕到了保險公司,可是沒想到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在了解完情況後,卻對她擺了擺手說:“不好意思,李傑的這個情況我們保險公司是免賠的。”這下劉春霞急了,她趕忙問道:“為什麼你們不賠啊,我都查過了,我老公的這種情況,是在賠償的範圍裡啊!”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跟她解釋說:“我們的合同裡寫了,被保險人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車,造成被保險人醫療費用支出的,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李傑駕駛的機動車沒有車牌,也沒有行駛證,所以我們是不用賠付的。”
聽了這話,劉春霞更是一頭霧水,她跟保險公司的業務員說:“你們是不是搞錯了?我老公不是開車受傷的,是騎電動車受傷的,我們電動車的合格證上清清楚楚地寫着電動自行車。”業務員堅定地說:“沒錯,電動車就是屬于機動車!”
回到家後,劉春霞把這事告訴了李傑,李傑氣壞了,他心想,我當了這麼多年司機,第一次聽說電動車也算機動車、也要上牌照的。我看肯定是保險公司為了不賠錢,故意找的說辭。既然保險公司找借口推脫,那我就到法院去,讓法官來評評理,于是李傑将保險公司起訴到法院,要求保險公司賠償他保險金30000元。
那麼李傑到底能不能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呢?
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判決:保險公司于判決生效後十日内,賠償李傑保險金30000元。
從這個判決中,我們看到,法官支持了李傑的訴訟請求。那麼法官為什麼這麼判呢?
首先,李傑和保險公司簽訂的合同中,并沒有對機動車的認定标準作出明确和具體的約定。普通的投保人,不具備專業的判斷能力,隻能根據日常生活的經驗來判斷電動車是不是機動車。普通人對于機動車的概念,通常認為是以燃油為燃料的四輪車,李傑駕駛的電動車,無論是使用手冊還是合格證上都寫着電動自行車,所以李傑作為普通消費者,是無法得知電動車是機動車的,更不可能意識到這個車是在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責條款中的。李傑在主觀上不存在違反保險條款的故意和過失。
其次,根據對機動車登記和管理的規定,電動車在客觀上沒有辦法進行登記并取得機動車号牌和證照的。所以,即便李傑知道他的電動車是保險中所說的機動車,客觀上,他也沒有辦法去車管所辦理相關的證照。
最後,在李傑和保險公司對于電動車是否屬于免責條款存在不同理解的情況下,法院認為,應該作出有利于被保險人,也就是李傑一方的解釋。所以最終法院認定李傑駕駛的電動車,不屬于免責條款約定的機動車,保險公司應該依照合同約定,承擔保險賠償責任。(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小編有話說
保險合同是格式合同,合同由保險公司一方提供,字小小的,術語多多的。保險公司提供的合同會出現不同的理解,這個時候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對接受合同的一方作出有利的解釋,這樣能保證一般買保險的老百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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