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當我擁有第一台屬于自己的電腦的時候,看着藍天白雲綠草地上的“我的電腦”的圖标,内心充滿了激動,我天真的以為這就是我的電腦了。然而,很多年以後,我終于意識到這并不是我的電腦,這些都是比爾蓋茨的電腦。後來,比爾蓋茨也不管這叫做“我的電腦”了,它改名叫做“計算機”。為什麼我會提及這段往事?
在現今的網絡時代,我們在互聯網上都有着各種各樣的活動記錄。微博、微信、電子郵件、在線視頻、淘寶電商、支付寶等等,我們都有着大量的賬号。我們在網絡上傳并分享了大量的日常生活文字、視頻、圖片。我們在網絡上傳播、交流了大量的信息、知識。這些都是我們生産或加工過的數據。我們常說我的地盤我做主,那麼我們在互聯網上的信息誰來做主?最近數字遺産是否可以繼承,引發了網絡普遍的關注。而微信、QQ作為網友們日常最頻繁使用的APP之一更受到重點關注。
據有關報道,在微信和QQ的使用協議裡,賬号的使用權僅屬于初始申請注冊人,禁止贈與、借用、租用、轉讓或售賣,而所有權屬于騰訊公司所有,若用戶注冊的賬号長期沒有登錄或使用,騰訊有權将賬号進行回收處理。這句話比較正式,我用通俗的語言解讀一下。如果你的微信賬号超過一段時間沒有使用了,在馬化騰的服務器上沒有活動記錄了,那麼馬化騰是可以無償删除你所有的數據,并且把這個微信号設置為空号,或者删除這個微信号。微信号删除之後,就不能夠再繼續使用了。
以年長的朋友們為例,好多人會炫耀,他有一個8位的qq号,那麼他能不能夠把這個QQ号拿去轉讓給他人,或者更極端一些,拿去賣錢。答案是不能,因為這個QQ号的所有權是騰訊公司的。
這樣就可以簡單理解,QQ号和微信号顯然是不能繼承的。我們的QQ、微信賬号與騰訊的關系正如房客與房東的關系,我們可以免費的使用QQ、微信。馬化騰這個大房東時不時的幫我們管理我們的微信、QQ号,看看我們都做了些什麼。如果有相當一陣子,我們沒有用這個賬号了,馬化騰會說,我的房間你不用了,資源都浪費了,那麼我還是收回來吧,然後把你的賬号裡的東西都掃地出門,扔了。
但是,我們知道,很多人在QQ或微信上發布了大量的朋友圈,上傳了大量的相冊,而這些信息對有些人來說或許具有重要的價值,譬如作為珍貴的記憶。對此,微博的做法或許可以借鑒一番。繼承人可以獲得微博賬号登錄浏覽微博記憶,但是不能夠進行發微博、發評論這樣的行為。盡管我們的QQ、微信賬号最終都是騰訊的,但我們依然希望騰訊可以出台一些更為人性化的方案,來滿足這部分人的需求。
現如今是大數據和智能的時代,是數字經濟的時代。數據成為了數字經濟最核心的要素。誰掌握了數據,誰就掌握了數字經濟的主動權。此時此刻,數據歸誰所有是一個至關重要的問題。隻有合理有效的解決了這個問題,才能更好的促進數字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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