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上海茵赫實業有限公司吳江路一店(MANNER COFFEE)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存在環境衛生差、未按規定貯存食品等行為。
現場查見,當事人店内食品處理區地面散落食品打包後的廢棄紙屑和貼紙,地闆有污垢,打包後待售的食品袋直接放在地面,有污染風險。另查見,當事人将食品原料“明治牛乳”(7箱)常溫堆放在店門外地面上,未按産品标簽上的貯存要求2℃-6℃冷藏存放。執法人員當場責令當事人立即閉店清理環境衛生,将牛奶放進冷藏庫,開封使用前檢查性狀。
當事人環境衛生差、未按規定貯存食品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食品生産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标準,并符合下列要求:(一)具有與生産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适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第五十四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規定,靜安區市場監管局已依法予以立案調查。
提醒告誡:餐飲單位應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食品原料和食品生産經營過程的控制和管理,嚴格按照食品标簽上标明的貯存條件和保質期使用,确保供餐安全。
見習記者 | 陳友敏
來源: 上海法治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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