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米9秒45,誰跑出了這個速度?還沒有人達得到。那這個數字是從哪裡來的?這是科學家通過數據建模和極限公式所得出的人類終極速度。
人類的速度真的有極限嗎?面對這個問題,很多人可能會給出否定的答案,因為我們已經習慣了“人類的潛力是無限的”這種論調,但現實世界是客觀的,任何事情都存在着一個客觀極限,也許我們并沒有準确找到這個客觀極限,但不應否認它的存在。自幼年時期開始,我們就受到“潛力無限論”的影響,就跑步這件事而言,“潛力無限論”的出現是有客觀原因的,因為人類的确是無數次突破了已知的極限。最早的時候,根本沒有人相信人能夠在10秒之内跑完100米。
在1960年以前,100米短跑的最佳紀錄為10.1秒,這一紀錄始終沒有人能夠打破,于是人們理所當然地認為這就是人類奔跑速度的極限。
然而,在1960年6月21日這天,已知的極限被打破了,來自西德的運動員阿明·哈裡在蘇黎世的萊奇格倫德體育場跑出了整好10秒的百米紀錄。按理說這一突破性的創舉應該引起轟動,但實際上并沒有想象中的引人注目,雖然沒有人否認這一成績,但很多人的心裡卻認為這是計時誤差所導緻的,因為當時所采用的是人工計時,此時大多數人仍舊堅信人類是無法跑進10秒以内的。
不過後來,人們的固有認知很快就被打破了,此時已經有了電子計時器,在各種運動賽事中,不斷有人跑進10秒以内,直到最後博爾特終于在2009年的世錦賽上創造了百米9秒58的曆史性紀錄。
已知的極限速度不斷被打破,這引起了科學家們的濃厚興趣,于是人們開始研究人類奔跑的極限速度到底是多少。這些研究主要是基于人類的身體結構而進行的,比如人類肌肉和骨骼的最大承受能力,在綜合所有數據之後,終于得出了9秒45這個結論,但這真的是人類的速度極限嗎?我倒覺得未必。基于人類身體結構的研究本身是具有局限性的,因為在身體結構方面,每個人都具有自己的特殊性,而那些能夠打破極限的運動員更是擁有異于常人的特質。
博爾特能夠跑出9秒58的世界紀錄,除了不懈的努力之外,與其自身的條件也有着不可分割的關系。
衆所周知,博爾特腿長,1米96的身高,腰部以下占了1米16,按照博爾特的步幅為2.44米計算可知,他跑完100米隻需41步。博爾特可以擁有1.16米的腿,未來自然也有人可以擁有比他更長的腿,所以從人體構造開推斷速度極限是存在局限性的,相關的其它推斷也證明了這種預測方法的不足,比如科學家曾預測亞洲人的身體構造不足以支持其跑進10秒以内,而我們的蘇神不就跑出了9秒83的亞洲紀錄?
人類的奔跑速度當然是有極限的,但是這個極限不應該是基于身體構造而得出的,它應該探尋真正的本質,也就是從物理層面探究這個極限的所在。
我們的每一個動作都是要依靠肌肉的活動來實現的,而肌肉的每一次運動都需要能量的供給,所以人類的速度極限應該是基于能量供給的效率而得出的。比如以蜜蜂為代表的昆蟲,它們身軀龐大,而翅膀極其輕薄,卻能夠通過高速振翅來實現飛行,原因就在于他們獨有的呼氣方式。昆蟲可以通過遍布身體的氣孔直接将氧氣輸送給肌肉,這比其它動物通過肺部呼吸再經血紅蛋白輸送氧氣的效率要高上許多,當然,昆蟲的呼吸方式也有劣勢,那就是長途運輸效率不高,所以昆蟲的體型受制于空氣中的氧氣含量。
昆蟲依靠獨有的呼吸方式,在似乎有悖于空氣動力學的情況下實現了飛行,同樣的人體能量的供給也需要通過呼吸作用來實現,而人的呼吸效率是有極限的,所以人的奔跑速度自然也就是有極限的,沒有足夠的能量供給,自然沒有辦法進一步提升速度。
那麼人的極限速度到底是多少呢?這個就不得而知了,但我認為肯定不局限于9秒45。正所謂“實踐才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标準”,好在我們還有足夠的時間,我相信在有生之年一定能夠看到有人突破9秒45這個理論極限,我也十分好奇人類的真正極限到底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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