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水電、煤氣......”
各種賬單常常讓人焦頭爛額
其實,我們還有一個小金庫哦!
比如,公積金就可以用來交房租!
在線提取,real方便!
01 辦理條件
職工租賃住房經本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辦理網簽備案的,方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職工(以下稱申請人)租賃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内的存儲餘額,用于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一)申請人在本市連續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二)申請人及配偶目前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
(三)申請人及配偶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約定提取委托;
(四)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五)申請人的租賃行為應符合本市房屋租賃相關規定;
(六)無配偶關系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同一時間段内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符合提取條件。
02 辦理渠道
1.經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網簽備案後,通過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申請。
2.職工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範圍的,職工本人可通過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網點、公積金官方線上渠道申請。
03 辦理材料
1.職工經上海市住房租賃公共服務平台網簽備案後,應當按網上申請流程,提供身份證明信息、住房公積金賬戶信息、婚姻信息、網簽備案合同信息、租賃提取時間、租賃提取金額、銀行卡信息和手機号碼等申請信息。
2.職工租賃住房不屬于網簽備案範圍的,申請人應持以下資料辦理提取申請手續:
(1)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原件;
(2)已婚申請人的結婚證、戶口簿等婚姻關系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3)申請人名下的上海市銀行借記卡原件及複印件;(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
(4)填妥的《房屋狀況信息查詢申請表》或有效的無房證明。
3.申請人應持以下資料辦理提取申請手續:
04 辦理時效
申請人提供申請資料或信息齊全的,市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内,作出準予提取或者不準提取的決定,并通知申請人。如對申請人提供的申請資料有疑義的,可要求申請人進一步提供其他有效證明資料。
公積金是強制繳納的嗎?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告訴小王:住房公積金是強制繳交的,現在社會上有這樣的觀點:“三金”(養老、醫療、失業)是強制的,住房公積金隻是一種福利待遇,不是強制的,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效益情況決定繳交或者不繳。這種觀點是認識誤區,是不對的。
判斷住房公積金是否具有強制性應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13條、第14條、第15條都明确規定,不管是單位辦理繳存登記、設立單位住房公積金賬戶,還是為在職職工設立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或者是每月正常彙繳住房公積金,單位都是“應當”辦理。“應當”在法律上即為“必須”“強制”之意。可見,為在職職工繳交公積金是單位法定的、強制的義務和責任。據此,《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0條特别規定:“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少繳”。
此外,《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還規定了單位不繳交住房公積金的法律責任。第37條規定“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第38條規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可見,如果單位抱有從衆心理或者僥幸心理,不遵紀守法,将付出沉重代價。
根據《上海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幹規定》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上海市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本市住房公積金的管理運作,監督檢查本市單位和職工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情況,依法履行行政處罰職能”,如果單位違反法律規定,不為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在職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可以向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及各區縣管理部投訴舉報。
編輯 /孫超慧
資料/ 申城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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