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一系列的大案要案,例如張君案件、龍治民案件等等,今天,我們聊聊2004年的馬加爵案件。23歲的大學生馬加爵,先後殺害了4名同學,制造了震驚當地的慘案。當時,馬加爵僅僅23歲。一個問題出現了,作為大學生,馬加爵為何要殺害自己的同學,公安機關如何偵破案件呢?今天,我們就聊聊這個問題。
2004年2月23日,雲南省昆明市公安機關,接到了雲南大學的緊急報案。在大學男生宿舍的某個房間,發現了4具屍體。公安機關接到報案以後,迅速趕到了現場,經過辨認,4名死者都是該大學的學生,而且是同學關系。4個人分别是:邵瑞傑、唐學李、龔博、楊開紅,經過法醫檢查,發現4人都是被鈍器殺害的。經過搜查宿舍,發現了一把鐵錘,正是作案工具。
法醫在計算死亡時間的時候,發現4名受害者的死亡時間,相差有一定的距離。其中,唐學李最早遇害,其次是邵瑞傑,然後是楊開紅,最後是龔博。此外,在宿舍的床鋪、牆壁上,公安幹警們均發現了血迹斑點。雖然已經被清洗過,但仍然隐約可見。
經過走訪和摸排,公安機關發現宿舍另一名男生馬加爵失蹤,究竟是逃跑,還是被害,公安機關開始了進一步的調查。經過走訪學生和學習清潔工,大約在案發之後,有人目擊馬加爵離開了學校。另一路公安幹警們,經過調查,發現馬加爵曾經先後2次到銀行取錢。并且浏覽過江西贛州,湖南邵陽,廣東廣州等地的地理,交通情況,以及假身份證制作等相關信息。
公安機關由此推測,馬加爵為這一案件的重大嫌疑人,開始懸賞20萬元追捕馬加爵。由于馬加爵屬于預謀作案,提前制作了假身份證,為公安機關的抓捕,增加了很大的難度。不過,畢竟已經進入了21世紀,各方面的技術手段,都比八九十年代進步了很多。
随着網絡、電視、廣播、報紙等各種渠道的傳播,馬加爵明顯趕到了恐慌。流竄到三亞之後,馬加爵靠撿廢品度日,連仍然被當地群衆認了出來,并且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2004年3月15日,案發一個月之後,馬加爵在海南三亞,被公安機關抓獲。随後,馬加爵被押回了雲南昆明。
很多人認為馬加爵在大學被同學欺負,忍無可忍才選擇了殺人,幾個受害者都是富裕家庭出身。其實,根本就不是這樣。4名受害者也是普通工人或者農民家庭的孩子,與馬家軍的家庭非常相似。例如邵瑞傑的父親是一位普通的建築工人,還有一個殘疾的弟弟。那麼,馬加爵為何要殺人呢?
不得不說,馬加爵的心理自卑和脆弱的自尊心,并不是在大學才形成的,這是一個漫長的過程。1981年,馬加爵出生于廣西。由于身材瘦弱,再加上其貌不揚。馬加爵從小就有自卑的心理,而且随着年齡增長,這一問題越來越嚴重。根據馬加爵高中的同學們回憶,早在讀高三的時候,馬加爵就曾經失蹤了一個多星期。最後學校在100多裡之外的派出所,找到了馬加爵。
考上了雲南大學以後,馬加爵與邵瑞傑等人屬于同學關系,而且關系不錯。2004年春節之後,邵瑞傑、唐學裡等人,陸續回到了學校。由于在寒假打工,馬加爵并沒有回家。閑來無事,幾個人打撲克牌消遣。但就是在打撲克牌的過程中,出事了。由于牌對不上号,幾個人懷疑馬加爵作弊。
其中,邵瑞傑與馬加爵發生了争吵,兩個人越吵越兇。邵瑞傑情急之下,說了一句:“沒想到連打牌你都玩假,你為人太差了。難怪龔博過生日都不請你。”其實,這是一句氣話,如果是中年人,肯定不會在意。但20多歲的年輕人氣盛,再加上馬加爵本身就有自卑心理,邵瑞傑的這句話,徹底激怒了馬加爵。
馬加爵開始預謀殺人,購買了鐵錘、黑色塑料袋等作案工具,并且購買了假身份證。按照馬加爵被捕之後的供述;“我跟邵瑞傑很好,他還說我為人不好,我們這麼多年住在一起,我把邵瑞傑當朋友,真心的朋友也不多,想不到他們這樣說我的為人,我很絕望,我在雲南大學一個朋友也沒有,他這麼說,我就恨他。”後來,刑偵專家們認為,馬加爵的心理自卑已經非常嚴重了。
别人不經意的一句話,在他的心裡可能會無限放大。按照馬加爵的交代,起初,自己隻準備殺害邵瑞傑和龔博。但是由于同學唐學裡提前回校,讓馬加爵不得不改變計劃。馬加爵感覺如果執行計劃,必須先殺害唐學裡。2月13日晚上,馬加爵使用鐵錘,将同宿舍同學唐學裡殺害,并且藏匿在衣櫃裡。
2月14日晚上,馬加爵使用同樣的方式,将邵瑞傑殺害。2月15日,馬加爵清理宿舍血迹的過程中,同學楊開紅意外來宿舍串門。馬加爵以為楊開紅發現了血迹,又殺害了楊開紅。其實,楊開紅進入宿舍的時候,并沒有注意到馬加爵的行為。殺害了邵瑞傑和楊開紅以後,馬加爵将二人的屍體也藏匿在衣櫃中。
2月15日晚上,馬加爵喊同學龔博,到自己宿舍打牌。最終,将龔博殺害。當天,晚上馬加爵逃離了學校。由于學校沒有正式開學,因此,直到2月23日,4名受害者的屍體才被發現。認真地說,作者在馬加爵案件上,看到了20多歲年輕人争強好勝的一面。其實,無論是什麼人,都不可能朋友滿天下。到了三四十歲的時候,面對别人的氣話,完全可以一笑置之。畢竟,生活是自己的。
如果是馬加爵與邵瑞傑之間出現了矛盾,那麼與唐學裡、楊開紅之間,則沒有任何矛盾。後來,公安機關經過調查,受害者龔博與馬加爵的關系很一般,雖然是同學,但并不算好友。龔博生日的時候,有相當一部分同學都沒有請。如果馬加爵佛系一點,根本不會發生這樣的案件。
中國第一位犯罪心理學專家李玫瑾教授經過研究,認為:馬加爵就是一個沒有罪惡感、内向、偏執、情緒化的人。容易和别人翻臉,以自我為中心的人。根據馬加爵的同學們描述:“當他在籃球場打球時,如果别人沒打好或不小心撞到他一下,他就會翻臉罵人,時間一長,也沒人敢跟他一起打球了。”
犯了罪自然會受到公正的審判,2004年6月17日,23歲馬加爵被判處死刑。随後,押赴刑場、執行槍決。作者在這一案件中,看到了馬加爵很深的戾氣。關于當年的案件還有很多,作者在以後的文章中,和大家慢慢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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