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黴素類抗生素是一類具有重要臨床價值且應用廣泛的抗菌藥物。臨床對于應用該類藥物的最大顧慮是其可能導緻過敏性休克等嚴重過敏反應,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規定使用青黴素前必須進行皮膚試驗(以下簡稱皮試),陰性方可使用。此規定被國内各醫療機構和醫生較為嚴格地遵照執行,但執行中對青黴素皮膚試驗的适應證、皮試方法和結果解讀等仍存在較多分歧和錯誤做法。鑒于此,國家衛生計生委抗菌藥物臨床應用與細菌耐藥評價專家委員會組織相關專家,制定了《青黴素皮膚試驗專家共識》[中華醫學雜志,2017,97(40):3143-3146],以期提高臨床醫師、藥師、護士等專業人員對青黴素過敏反應和皮試的認識,逐步改進、規範青黴素皮試實踐。本文選登共識要點。
青黴素過敏反應分類及發生率
青黴素過敏反應通常分為:① 速發型過敏反應,由IgE介導的過敏反應,包括荨麻疹,以及造成嚴重生命威脅的過敏性休克、喉頭水腫和支氣管哮喘等,多在1h内出現,少數可遲至6h内發生;② 遲發型過敏反應,包括Ⅱ、Ⅲ、Ⅳ型過敏反應,通常發生于給藥1h以後。
患者中5%~10%聲稱對青黴素存在過敏反應,但其中85%~90%青黴素皮試陰性并可耐受。青黴素速發型過敏反應發生率約為0.01%~0.04%,而死亡率約為0.002%,美國估計每年死于青黴素過敏者達500~1000人。
适應證及其臨床價值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規定,患者在使用青黴素類抗生素前均需要做青黴素皮膚試驗。因此,無論成人或兒童,無論口服、靜滴或肌注等不同給藥途徑,應用青黴素類藥物前均應進行皮試。停藥72 h以上,應重新皮試。
青黴素皮試是目前預測青黴素速發型過敏反應最為快捷、敏感和經濟的方法。科學、規範的青黴素皮試對成人、兒童過敏性休克等過敏反應有良好的預測作用,其陰性預測值可達97%~99%,即皮試陰性患者僅 1%~3%可能發生速發型過敏反應,可有效降低患者發生過敏性休克等嚴重威脅生命的風險。此外,規範的青黴素皮試可排除部分虛假的“青黴素過敏”,增加患者使用青黴素類藥物的機會,減少更加廣譜、昂貴和更多附加損害的其他藥物的使用。
目前我國推薦青黴素皮試方法和判斷标準
鑒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的法律地位,目前應參照其推薦配制青黴素皮試液、操作和進行結果判斷。
皮試液配制 取青黴素鈉鹽或鉀鹽,以生理鹽水配制成為含20萬U/ml青黴素溶液(80萬U/瓶, 注入4 ml生理鹽水即成)→取20萬U/ml溶液 0.1 ml,加生理鹽水至1 ml,成為2萬U/ml溶液→取2萬U/ml溶液0.1 ml,加生理鹽水至1 ml,成為 2000 U/ml 溶液→取 2000 U/ml 溶液 0.25 ml,加生理鹽水至1 ml,即成含500 U/ml的青黴素皮試液。
目前,國内有成熟應用多年的青黴素皮試劑供應,每瓶含青黴素鈉2500 U。使用該品僅需一次稀釋,可節約操作時間、減少工作量,且避免因多步稀釋可能導緻的劑量誤差、污染乃至由此導緻的假陽性、假陰性。
皮試液以現配現用為佳,如需保存宜4℃冷藏,但時間不應超過24 h。
皮試方法 用75%乙醇消毒屈側腕關節上方三橫指(1歲以下兒童二橫指)處皮膚,對乙醇敏感者改用生理鹽水。抽取皮試液0.1 ml(含青黴素 50 U),作皮内注射成一皮丘(兒童注射0.02~0.03 ml)。
結果判斷 20 min後觀察,如局部出現紅腫, 直徑> 1 cm(或比原皮丘增大超過3 mm)或局部紅暈為陽性。對可疑陽性者,應在另一前臂用生理鹽水做對照試驗。
皮試禁忌證及注意事項
皮試禁忌證 ① 近4周内發生過速發型過敏反應者;② 過敏性休克高危人群,如哮喘控制不佳,小劑量過敏原導緻嚴重過敏反應病史等;③有皮膚劃痕症、皮膚肥大細胞增多症、急慢性荨麻疹等皮膚疾病。
青黴素皮試前注意事項 ① 皮試本身亦可能導緻速發型過敏反應,應有搶救設備與藥品準備。 一旦發生過敏反應,應及時就地救治;② 應用抗組胺藥物可能影響皮試結果,皮試前應停用一代抗組胺藥(苯海拉明)至少72 h,二代抗組胺藥(西替利嗪、氯雷他定)至少1周;停用鼻腔噴霧劑至少72 h;③ 雷尼替丁等H2受體措抗劑應停用至少48 h;④ β受體阻滞劑和血管緊張素轉化酶抑制劑(ACEI)等藥物可能影響對速發型過敏反應救治,皮試前應停用至少24 h,尤其在存在發生嚴重過敏反應可能時。
皮試中發生過敏性休克等嚴重速發性過敏反應,應及時就地采取搶救措施 ① 迅速中止皮試操作;② 及時建立靜脈通路;③ 予以肌内或皮下注射腎上腺素(1︰1000腎上腺素,成人0.3~0.5 ml;兒童 0.01 mg/kg體重,最大 0.3 ml,每15~20分鐘可重複);④ 吸氧及糖皮質激素等其他藥物治
皮試結果意義
青黴素皮試陰性,表示發生過敏性休克等速發型過敏反應的風險較低,可接受青黴素類藥物治療,仍有發生速發型過敏反應的風險,尤其在首次給藥時。此外,青黴素皮試不能預測起疱性皮疹如大疱表皮剝脫松解症,以及溶血性貧血、間質性腎炎等Ⅱ、Ⅲ、Ⅳ型過敏反應。應強調青黴素皮試不是保證患者安全的唯一措施,詳細詢問藥物過敏史、給藥期間密觀察患者不良反應以及備有搶救設備與藥物、做好充分搶救準備同等重要。
青黴素皮試陽性,提示患者發生過敏性休克等速發型過敏反應的可能達50%,不宜使用青黴素類藥物。但青黴素皮試仍有近半數為假陽性,且特異性IgE抗體可随時間衰減,發生過敏反應者 50%在5年内可能不再過敏,80%在10年内可能不再過敏。因此皮試陽性患者今後仍可重複青黴素皮試、評估能否應用青黴素類藥物。
另外,既往青黴素皮試陽性患者,如無青黴素過敏反應的臨床表現,在過敏史中應表述為“曾青黴素皮試陽 性”,而不應表述為“青黴素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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