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會經濟逐步發展,人和人之間的經濟往來逐漸頻繁,民間借貸已是社會中的普遍現象。
前段時間,微信推出了打借條的功能,伴随着民衆法律意識的逐漸增強,“打借條”不再是一件“難以啟齒”的事。但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往往混淆“借條”和“欠條”的概念。
“借條”和“欠條”的一字之差,差别到底在哪裡?
01
形成原因不同
這裡要特别注意的是,我們應當重點區分“借條”和“欠條”的構成要件,而不是局限于二者的名稱。如果一個“欠條”的構成要件冠以“借條”的名稱,其本質上仍然是“欠條”。
借條:借貸雙方在設立權利義務關系時,借款方向出借人出具的表示借用某一款項的債權憑證。借條需要載明借款時間、用途、金額、利息、歸還時間等,在借款人和出借人之間建立一個合法的民間借貸關系。
欠條:債務人在其他應當支付錢款的權利義務關系(如商品買賣合同、工程施工合同、勞動合同等)中,由于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支付義務時,向債權人出具的債權憑證,表示尚欠某款項。
02
含義不同
從“借條”和“欠條”的形成原因中,我們能夠得出一個結論:雖然二者都是一種債權債務關系憑證,但是“借條”是基于特定的借貸事實而形成的明确的借貸關系,而“欠條”是基于其他法律義務關系産生的欠付義務。
03
效力不同
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均為約定還款期滿後3年。
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則二者的訴訟時效是不同的:
借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确,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還。根據法律關于訴訟時效的規定,出借人自催告之日起計算3年訴訟時效,3年内可繼續催告還款,自2次催告之日起重新計算3年訴訟時效,訴訟時效共計最長可達20年。
欠條
沒有約定還款日期的情況下,從欠條出具之日起計算三年訴訟時效。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出具欠條時的債務人已侵犯了債權人的債權,而借條中權利人主張權利的時限相對更長。
04
舉證責任分配不同
由于借條本身就是出借人和借款人之間簽訂的一個借貸合同,是雙方存在借貸關系的直接證據。在借條的基礎上,隻需在此基礎上提供轉賬記錄、憑證及催款證據(談話錄音、通話錄音或通訊聊天記錄)等即可。而在欠款糾紛中。欠條隻是另一法律關系欠付欠款的一個結果,因此債權人需要對産生欠款的法律關系進行證明,如合同關系、侵權關系等等,證明難度相對較為困難,很可能因缺乏相應事實而承擔敗訴風險。
所以,借條與欠條一字之差,實則相差甚遠。大家在生活中一定要擦亮眼睛,注意區分。
來源:洪振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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