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作為一種交通代步工具,實質是一種消耗品,所以是有一定使用壽命的,在汽車的使用過程中,各個部件随着時間的推移和使用中的磨損,會出現老化情況或者故障,從而使汽車不能正常運行。
汽車出現故障,不僅會影響出行、還可能影響行駛安全,所以為了保證汽車安全的統一管理,汽車就需要進行年檢。
汽車年審本質上就是為了保證汽車的安全,檢查汽車的各個部位是否符合安全規定,現在的年審政策是新車6年免審,6——10年兩年一審,10——15年一年一審,15年以上一年2審。
看到這裡大家可能發現問題了,汽車不是到了15年就需要強制報廢了嗎,為什麼還會一年2審呢?
其實,這正是小編今天想跟大家說的,私家車報廢政策已經改變了,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規定》第五條:小、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轎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這個規定是什麼意思呢?就是說,私家車取消了之前15年就需要強制報廢的政策,沒有年限限制。
看到這,是不是很多車主都非常高興,不過小編提醒大家要注意。私家車取消15年的限制并不意味着永遠不會報廢,如果私家車有以下3種情況,還是要進行強制報廢:
第一:私家車行駛裡程達到60萬公裡
根據規定,私家車達到60萬千米的行駛裡程,國家就會對其引導報廢。
私家車取消了年限限制,從而以汽車行駛的實際裡程數來決定需不需要報廢,這樣來看,更加合理一些。
因為現在的汽車質量和技術都提高不少,很多汽車到了15年後,仍然保持很好的工作狀态,或者說有的車主開車頻率很少,15年也不一定能夠跑上10萬公裡,所以取消年限限制,能夠使汽車充分發揮應有的價值。
第二:不能通過年檢或者沒有按時年檢
上面我們說了汽車年檢的重要性,按照規定,汽車如果不能通過年檢,并且經過修理和調整仍然是不符合相關安全标準的,就應該進行報廢。
其次是汽車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沒有按時年檢,就要進行報廢。
第三:超出國家排放标準
這是一個重點,現在對汽車排放的要求比較嚴格,年審的時候也會專門進行檢查,很多車主就是因為汽車排放不達标才不能通過年檢。
根據《機動車強制報廢标準規定》第四條第三款規定:機動車超出排放标準,經過修理和調整或者技術控制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噪聲仍不符合國家标準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應當強制報廢。
總結:汽車的報廢政策發生了改變,我們可以這樣理解,取消了15年的限制,行駛到60萬公裡進行報廢,但有一個重點是,在這60萬公裡内,如果汽車的排放不達标或者年審不達标,就會提前進行報廢,也就是說,私家車如果不好好保養,可能等不到60萬公裡就被強制報廢了。
總體而言,汽車報廢政策看似是放寬了年限和公裡的要求,但是增加了一個排放的硬性标準,以後的報廢側重點就不同了,廣大車主要明确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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