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清交警查獲一名酒駕者,而該男子是名網約車司機。公安交管部門提示,網約車的使用性質為預約出租客運機動車,也屬于營運車,駕駛人一旦酒駕處罰相對私家車更嚴格,且對車上乘客的安全也存在威脅。
2月9日20時14分許,公安武清分局交警河西務大隊在武清區河西務鎮京塘公路與王河支路交口執勤時,發現一輛白色小轎車剛右轉進入王河支路即又掉頭返回京塘公路,形迹十分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攔檢。
詢問中,民警發現駕駛人李某身上有明顯酒氣,經檢測,李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為28毫克,屬于飲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據了解,李某所駕駛的車輛是網約車,使用性質為預約出租客運機動車,他日常以此為職業。
公安交管部門提示,網約車也屬于營運車,酒駕這樣的車輛面臨的後果遠比駕駛私家車嚴重,按照規定,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網約車駕駛人更應自覺守法行車,杜絕酒後駕駛。此外,還應注意的是,網約車在道路上載運乘客,交通安全責任重大,駕駛人應遠離酒杯,确保行車安全。
來源: 天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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