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知乎上看到這樣一個提問:
經常在後台收到這樣的私信,所以今天統一來回複大家:
社保費用可以退!
但是社保清退都是隻退還賬戶内個人繳納的部分,企業繳納的部分會劃入統籌基金。
所以放棄社保不是一件明智的選擇,能補繳盡量補繳。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哪些情況可以申請社保退費。
可以申請社保退費的情形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不得提前支取。
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但個别情況是可以申請社保清退的:
一、重複參保
重複參保是指同一參保人重複參加同一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制度内重複參保)或重複參加不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跨制度重複參保),具體表現為同一時間段内同一參保人有兩條及以上參保繳費狀态正常的參保信息記錄。
簡單來說,就是在同一時期,分别在兩個地方繳納社保,這種情況是會被強制清退的,一般分為兩種類型:
一是跨制度重複參保,即同時參加了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新農合),比如從鄉鎮到城鎮工作;
二是制度内重複參保,即在同種醫保内,跨地區重複參保;
針對不同情況的重複參保,參考以下處理措施——
制度内重複參保
1、在校學生在戶籍地和學籍地重複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則隻保留學籍地參保關系。
2、參保人在兩地同時參加城鄉居民醫保,應由本人确認保留常駐地的城鄉居民醫保。
3、在職職工在兩地同時參加職工醫保的,由用人單位依法如實确認參保人就業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由參保人本人在規定時限内終止重複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4、在A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醫保,又在B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醫保,應由本人确認保留一地醫保待遇,停止另一地的醫保關系。
5、在A地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參加醫保,又在B地因入職新單位參加了當地職工醫保的,應由用人單位依法如實确認就業地基本醫療保險關系。
6、在兩地都辦理了醫保退休,應由本人确認保留一地醫保退休待遇,停止另一地的醫保關系。
7、在A地辦理了醫保退休後,又在B地繼續參加在職職工醫保的,應暫停在職職工醫保關系,保留職工醫保退休關系。
跨制度重複參保
1、參保人同時參加了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則保留職工醫保。
2、在A地辦理了職工醫保退休後,又在B地繼續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應暫停城鄉居民醫保關系,保留職工醫保退休關系。
二、退休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職工退休前養老保險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一次性補繳,或轉入居民養老。
來源《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
但如果隻交了幾年,補繳不劃算,也不想轉入居民養老,就可以考慮申請退費了。
三、參保人死亡
根據《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幹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賬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如果參保人不幸去世,其合法繼承人是可以去社保局辦理退費的。申請通過,會退還參保人個人養老賬戶中個人繳費的部分。
若參保人去世前已退休,并領取養老金,去世後退還時,需要扣除已領取的養老金額。
個人賬戶繼承額=退休時個人賬戶的存儲金額-個人賬戶月養老金×已領取月數
四、移民
根據《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在達到可領取養老金條件前就離境定居的,個人賬戶是可以保留的,也可以申請退費。
來源《社會保險法實施細則》第六條
建議,如果日後還打算回國發展的話,還是保留個人賬戶為好,畢竟繳滿年限就能終身領取養老金,也是為日後的養老生活提供了一份基本的保障。
如何辦理社保退費?
申請社保退費的流程都差不多,經由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給大家整理以下幾種情況的辦理流程。
重複參保者
1、參保人持身份證、參保證明等材料向戶籍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并填報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退費申請表;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進行退費處理。
退休時社保沒有繳滿15年的參保人
1、參保人持身份證、社保卡等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退回個人賬戶餘額。
退休時社保沒有繳滿15年的參保人
1、參保人持身份證、社保卡等材料到社保經辦機構申請終止養老保險關系;
2、社保經辦機構審核後,退回個人賬戶餘額。
各個地區的的辦理流程、所需材料或不相同,大家可以緻電當地的社保局查詢。
提醒大家,申請退保都是隻返還個人賬戶裡個人繳納的部分,單位交的就直接流入統籌基金,很不劃算。
建議大家能交則繳,能補繳就補繳,畢竟是一輩子的福利,可不能随便放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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