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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發布《關于特困行業階段性實施緩繳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通知。
《通知》旨在抓好特困行業纾困政策落實,明确本次緩繳适用于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對職工個人應繳納部分,企業應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繳義務。
而對于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簡稱靈活就業人員),2022年繳納費款有困難的,可自願暫緩繳費,2022年未繳費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進行補繳,繳費基數在2023年當地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範圍内自主選擇,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那麼符合條件的企業
要向什麼部門申請資格認定?
具體的緩繳辦理流程是什麼?
辦理過程中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
馬上帶你看
一 适用範圍和緩繳期限
緩繳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6月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費款所屬期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的單位應繳納部分。
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月費款的企業,可從5月起申請緩繳,緩繳月份相應順延一個月,也可以申請退回4月費款。緩繳期間免收滞納金。
上述行業中以單位方式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及其他單位,參照企業辦法緩繳。
二 緩繳費款的補繳期限
企業原則上應在緩繳期滿後的一個月内補繳緩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款;緩繳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最遲于2022年底前補繳到位,期間免收滞納金。企業可根據實際需求,提前申報繳納緩繳的費款。企業依法注銷的,應當在注銷前繳納緩繳的費款。
最遲繳款期限如下:
2022年4月符合緩繳政策規定的企業已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月費款,申請5月起緩繳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單位應繳納部分的。
2022年4月符合緩繳政策規定的企業未繳納所屬期為2022年4月費款,申請4月起緩繳企業職工養老、失業和工傷保險費單位應繳納部分的。
三 緩繳的資格認定
為了便利企業辦理緩繳,廣東省(深圳、東莞除外)适用緩繳政策的企業名單為:
1、稅務部門以企業辦理繳費登記時自行申報的行業類型為依據,确定企業是否屬于餐飲、零售、旅遊、民航、公路水路鐵路運輸企業。
2、各級發展改革委、商務、文化旅遊交通、民航管理部門提供給稅務部門的企業名單。
3、現有信息無法滿足劃分行業類型需要,實行告知承諾制的企業。由企業向稅務部門出具所屬行業類型的書面承諾,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後可辦理緩繳社會保險費。
那符合條件的企業
如何辦理申請緩繳呢?
說完了企業
說完了企業的
那靈活就業人員如何緩繳
2022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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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發布編輯部
來源:廣東稅務、佛山社保
責編:梅玉珊
審校:馮海茵、陳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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