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日化磚家
近日,國貨彩妝品牌novo被罵上了熱搜,品牌以其花式抄襲的姿勢别樣“出圈”,引發網友熱議。
novo被指抄襲并不是新鮮事,但令人詫異的是,novo對抄襲一事非但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把抄襲當成自己的特色,甚至還無腦發言:“我不嫌你窮,你别嫌我抄”等言論,一時間,novo抄襲一事引起公憤。
從微博到抖音,從B站到小紅書,衆多無法接受抄襲行為的KOL、KOC乃至普通消費者,紛紛發布創作内容對novo品牌的行為進行聲讨。
據了解,novo成立于2012年,隸屬于廣州愛莉化妝品有限公司,品牌旗下涵蓋眼影、唇膏、口紅、眼線筆、粉底、遮瑕等産品。作為近年來趁國潮爆發而崛起的新銳美妝品牌,novo以主打極緻性價比而大受歡迎。
企查查數據顯示,廣州愛莉化妝品有限公司分别在2020年和2018年被行政處罰。前者是因為公司生産的一款口紅,包裝、裝潢與嬌蘭ROUGE G/臻彩寶石口紅近似,涉嫌公平交易違法,被罰款6萬元;後者是公司未經商标注冊人許可,擅自在其經營住所生産标有“LINE FRIENDS”商标的眼影盤,涉嫌商标侵權,被罰款5萬元。
抄襲并不可怕,但要有承認錯誤的态度,顯而易見,novo并沒有做到這一點。處罰并沒有讓novo停止抄襲的腳步。據不完全統計,疑似被抄襲的“受害者”包括海藍之謎、潘婷、YES!IC、3CE、伊蒂之屋、IPSA、紅地球、UNNY、INTO YOU等等各地區、各檔次、各品類的美妝品牌。
另外,抄襲他人包裝可能讓消費者混淆商品,違反了不正當競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規定:不得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識。
而且,如果擅自使用與他人相似的包裝,有可能構成剽竊他人作品的行為,違反了我國的著作權法。《著作權法》第52條:剽竊他人作品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8月2日,novo官方發表視頻回應,為公司運營人員在評論區互動時言辭不當行為道歉,并表示已解雇該運營。但是針對抄襲的指認,novo未作出任何回應。
事實上,美妝品牌涉嫌抄襲早已屢見不鮮。雖有消費者願意為涉嫌抄襲的美妝品牌産品買單,也有喜愛産品的粉絲給品牌辯解,認為其“售價如此之低抄也能原諒”,但無論如何,這都不能掩蓋這些品牌産品抄襲的事實,有消費者需求不應該是其明目張膽抄襲的理由。
當下化妝品江湖,國際大牌引領潮流依舊,國貨美妝也憑借“國潮爆款、社群營銷、網紅帶貨”賦能,厚積薄發,加速崛起。
從前,國産品牌長期停留在“質差價廉”的固有印象之中,但近幾年,一批批國貨品牌通過努力,讓大家看到中國制造,一步步樹立起國産品牌的自信心。
從“低端廉價”到“時尚風向标”;從“做貼牌”到“賣品牌”;從大訂單、悶頭生産到個性定制;從線上到進駐一線城市核心商圈……國貨美妝品牌成了品質和潮流的引領者,其崛起折射出“中國制造”正不斷向“中國質造”和“中國智造”邁進。
我們不允許拖後腿現象的發生,這也是為什麼novo抄襲一事引起公憤的具體原因。
除此之外,産品包裝抄襲背後,折射出的是品牌缺乏産品創新研發能力的顯現。
新銳品牌一向被消費者诟病“重營銷,輕研發”。以國産美妝品牌完美日記為例:根據逸仙電商發布的2020年财報數據,2020年逸仙電商全年營收52.33億元,同比增長約72.65%。而營銷費用支出竟然高達34.12億元,相比2019年的12.51億增長兩倍多。相比之下,研發費用僅為6651.2萬元,占比約為1.27%。
事實上,多數新銳品牌的研發投入占比都非常低,據相關媒體報道,國際化妝品品牌研發費用的支出比例普遍能達到3%,而國産品牌通常不會超過1%。
但是令人欣喜的是,越來越多的品牌開始意識到這個問題。盡管研發費用占比較低,但梳理逸仙電商近三年的财報可以發現,其在研發方面的投入正在逐年增加。2020年逸仙電商在研發方面的投入同比增長186.9%;2021年一季度,公司在研發方面投入約為2774萬元,同比增長127.54%,研發費用占營收總額的比例已經達到1.92%。
我們希望國産新銳品牌在以“營銷開路”的同時,也能以“研發立足”。
抄襲,不僅僅讓人覺得可恥,更是典型的劣币驅逐良币,讓許多美妝人的努力和心血付諸東流。平心而論,一個産品的上市是需要無數人的努力才得以實現的。抄襲者,必将遭受消費者的唾棄和市場的淘汰。希望novo能夠聽到消費者和市場的忠告,及時止損!
文章來源:清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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