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規定?為穩步推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與管理工作,近日,長沙市教育局等八部門聯合召開長沙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與管理工作培訓會,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設置規定?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為穩步推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與管理工作,近日,長沙市教育局等八部門聯合召開長沙市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與管理工作培訓會。
會議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項目範疇界定、标準把握、命名規則、審批規範、政策銜接、資金監管、工作統籌等七個方面對《長沙市教育局等八部門關于明确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與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文件進行了解讀。
統稱為“××培訓中心”
記者了解到,并非所有的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均需有辦學許可證,與中小學課程或升學、考試相關的才需要。《通知》明确了體育、文化藝術、科技和其他非學科等四類非學科的範圍界定。體育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主要包括目前中小學校校内已開展的體育培訓項目和即将在中小學校推廣的體育培訓項目。文化藝術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包括音樂(聲樂、器樂)、美術(含書法)、舞蹈和戲劇(含戲曲)等培訓項目。科技培訓機構的培訓項目主要包括信息技術、編程、機器人、人工智能、科普知識等培訓項目。而其他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包括演講與口才、主持、國學、思維訓練、記憶力訓練等培訓項目。
同時,《通知》還進一步明确了此類機構房屋建築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注冊資本或者開辦資金不得低于50萬元(足額實繳并以貨币出資),專職教學人員不得少于3人等要求。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名稱統一為“××培訓中心”。
此外,《通知》明确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審批采取“一件事一次辦”的形式,由教育、科技、民政、文旅廣電、市場監管等部門聯辦。同時,明确辦學許可證的辦學内容要注明具體的培訓項目,未經批準不得擅自變更。對辦學條件明顯達不到準入條件的,要責令立即停止招生,妥善處理已招收的學生,限期予以關停。
《通知》要求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要比照學科類培訓機構資金監管的要求,要求新設非學科類機構開設資金監管賬戶,在教育部全國校外培訓機構監管與服務平台上注冊賬戶,将資金全額納入監管。對新辦理辦學許可機構的存量未耗課課時要采取風險保證金的模式進行監管。風險保證金額度不得低于其存量未耗課課時的30%。
對已審批機構設置一年過渡期
如何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進行監管?《通知》指出,要強化協同監管,按照“屬地原則”“誰審批,誰負責”原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與管理工作由屬地各相關部門共同負責。要加強部門之間的協同配合,共同監管,規範辦學行為。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是區縣(市)教育部門牽頭,科技、文旅(廣)體局共同審核,教育部門頒發辦學許可證,營利性的在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非營利性的在民政部門注冊登記。同時,還要加強教育部門内部的協同監管,教育部門負責行政審批的科室負責審批流程管理,負責培訓監管的科室負責提供技術指導和事中事後監管。
同時,強化過程監管。市、縣兩級相關部門将督促指導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遵循青少年兒童身心發展規律開展培訓活動,切實保障培訓質量。機構培訓内容、培訓方式要與培訓對象的年齡狀況、身心特點、認知水平相适應,且嚴格執行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規定。同時,加強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常态化監管,全面落實負面清單制度,加強年檢年報、收費與資金監管、廣告管控、培訓内容備案、培訓材料審核等管理工作,指導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加強黨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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