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員死亡的賠償标準要按照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來進行賠償,飛行員的死亡主要分為因工死亡,病亡或是非因工死亡,死亡的性質不一樣,賠償标準也是完全不一樣的。
飛行員是一個技術含量比較高,危險系數相對比較高的職業,飛行員的主要工作就是駕駛航空器,和汽車駕駛員、火車駕駛員一樣,屬于飛機駕駛員。飛行員駕駛飛機,就像駕駛汽車、火車一樣,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規定,取得飛機駕駛執照,這和取得車輛駕駛證具有相同的性質。
飛行員所就業的單位,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從事航空運輸的生産、設備和安全管理;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按照社保法的規定為職工繳納五險,其中包括工傷保險。根據航空運輸企業的特點,很多企業還要為職工購買航空人生意外保險等。
飛行員非因工死亡的,繳納了職工社會保險的,其喪葬補助金和一次性撫恤金的賠償,按照人社部、财政部印發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遺屬待遇暫行辦法》的規定執行,喪葬補助金的标準,按照參保人員死亡時企業注冊地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計算;一次性撫恤金按照繳費年限計算,最高為本省上一年度城鎮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個月計算,這個賠償标準和其他企業的職工是沒有任何差别的。
飛行員因工死亡的,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工傷認定,比如在工作崗位上因為突發疾病死亡或是在48小時之内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在飛行過程中,因為機械、氣候等特殊原因導緻空難發生,經過民航部門調查屬于意外空難事故,飛行員本身是沒有責任的,可以認定為因工死亡。
飛行員因工犧牲或是因工死亡的,要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進行賠償。飛行員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标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比如2022年死亡的,按照2021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賠償,2021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47412元,20倍為948240元,加上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的撫恤金等,大概賠償金額為120萬元以上。
除了享受工傷賠償以外,如果屬于空難事故導緻死亡的,還要按照《國内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這個規定的最高賠償限額為40萬元,但這個最高賠償限額是2006年規定,已經不符合現在社會經濟發展的形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的規定, 國内航空運輸承運人的賠償責任限額由國務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門制定,報國務院批準後公布執行。
除了上述賠償以外,發生空難的飛行員家屬,還可以按照航空公司為飛行員購買的航空人身意外險獲得賠償,賠償标準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賠償标準和賠償限額進行。以上各項賠償加起來應該超過200萬元以上。除了法律法規規定的賠償标準以外,家屬還可以通過和航空公司協商、訴訟等渠道獲得賠償。
綜上所述,飛行員死亡的賠償,和其他職場人士死亡的賠償性質都是一樣的,因工死亡的,按照工傷死亡的标準進行賠償,屬于空難事故死亡的同時還要享受《國内航空運輸承運人賠償責任限額規定》的賠償;非因工死亡的按照非工死亡的規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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