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喪服·子夏傳》:"女子有三從之義,而無特殊之道,故不嫁而從父,若嫁而從夫,夫死則從子。
《周禮·天官·九公主》:九公主持女學之法,九訓曰:婦德、婦言、婦容、婦功。
漢代史學家班固的妹妹班昭寫了一本《女誡》,倡導女性要講究"三從四德",這本書的出版正式把上面兩儒家經典中“三從”和“四德”的内容整合成一個成語。
對女性的這種教條是好是壞?因為萬事皆有正反兩面,個人不做評判;但昨天的熱搜“二十一歲單身外賣媽媽”讓我不自禁想到這個成語!
單身媽媽小陳年僅21歲,不幸的是丈夫意外身亡!婆婆在拿到賠償金後把母女掃地出門!為扶養年幼的孩子,小陳隻身來到安慶,把孩子綁在身上,當了一名騎手,做起送外賣的工作!
小陳面對困難,沒有畏難不前、低頭認命,而是毅然承擔起生活的重擔,幹起了讓外人認為她無法承擔的工作!面對熱心人士的幫助,應處得體;接受媒體人士采訪樂觀坦然、大方自信,所謂的“四德”在她身上得到深刻的體現!
然而,小陳同時也被“四德”束縛加害,丈夫意外去世本已不幸 ,她的婆婆還違法違德,一副唯利是圖的嘴臉,把兒媳放在從屬地位;小陳的父母内心也有“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思想,不願接納帶着孩子的她。面對婆婆的“無理”和父母的“無情”,小陳卻沒有據理力争,而是獨自咽下苦難,扛起重擔;究其緣由,僅僅初中畢業的小陳内心繼承的還是傳統思想。出身和年齡的限制及知識的匮乏使她認為婆婆做的都是理所當然,自己僅僅是婆家外人,當丈夫去世後自己從屬關系消失,婆婆做的一切都是正确的了!
殊不知,小陳在和丈夫形成法律關系上的夫妻後,兩者就處于完全平等地位。而有關丈夫的一切,她才是權責的共同利益攸關者!就如同這份賠償金,首先是夫妻共同财産,分割後才能按照順位繼承人排序再去處置!
所以,我認為在感歎小陳的不幸和她品格的偉大之外,應該開導她不能被傳統思想固化,建議她争取自己的合理權益才好!
若女性朋友看了這則新聞,了解“三從四德”後當作何感想?若是為人女?為人妻?為人母(婆)等不同身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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