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交社保的利弊?一般來說,在什麼情況下會想退保?,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自費交社保的利弊?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一般來說,在什麼情況下會想退保?
1、買了不是自己想要的保險;
2、經濟狀況緊張,繳費有壓力;
3、市場上出現了性價比更高的同類保險,相比之下,原來買的保險遜色太多,不想繼續買了。
對于第一種情況,拿到保險合同第一時間要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看合同中所寫的是不是真的與自己想要的有差距。如果确實不是自己想要的,此時若仍在猶豫期内,可以撥打保險公司客服電話(選擇人工接聽),了解辦理退保的手續,猶豫期内退保沒有損失。
但如果買了保險後過了很長一段時間,才想起來再看看保險合同,這時才發覺不是自己想要的保險,退保未償不是止損,不過此時退保隻能退回保單現金價值,會有損失。
如果是因為銷售人員誤導而買了自己不需要的保險,若保留了銷售人員誤導的證據(錄音、錄像、聊天記錄等),可以向保險公司投訴并要求退保,經保險公司查證屬實,就會返還所交保費。如果沒有保留好證據,就很難維護自己的權益了。
如果是因為經濟狀況緊張想退保的話,首先要慎重考慮這份保險是不是自己所需要的保險,因為像健康險,退了的話,今後不一定能再次成功投保。
如果這份保險仍是自己需要的,可以先利用60天寬限期(在寬限期内,即使沒有交納續期保費,保險合同依然有效,如果在此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仍要承擔保險責任,不過要從給付金額中扣除欠交的保險費),在這段寬限期内交上保費都可以。
其次,如果經濟緊張隻是暫時的,假如此時原先買的保險已經有了一定的現金價值,可以通過保單貸款貸出部分金額(不超過現金價值的80%)來緩解經濟狀況。
總之,隻要這份保險還是自己需要的,不到萬不得已不要退保。
對于第3種想退保的情況,其實就是涉及到保單置換了。首先要确認新的保險産品的保障範圍确實能滿足自己的需求且優于原來的保險,其次如果原來的保險剩餘要交的保費加上可退回的現金價值大于新買保險的總保費,那就可以把原來的保險退掉。但退保是有時間安排的:先把新保險買好,且過了等待期後,再去辦理原保險的退保。這樣我們的保障就不會存在空檔期了。
買保險不是簡單的事,一定要了解清楚了再買。如果沒有時間精力親自去弄清楚,可以通過保險經紀人或代理人去購買保險,把專業的事委托給專業的人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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