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配送迎來高峰期
如果快遞在運送途中丢了
誰該為此買單
又如何買單呢?
為此,記者專門采訪了
海南先國律師事務所
陳虹律師
案例
快遞遺失,消費者獲賠一萬元
據報道,張女士在網上看中了一條标價15800元的項鍊,便下單購買,實付價款15779.80元。收到快遞一個月後,因項鍊繩破損,張女士通過被告快遞寄返上海商家維修。快遞寄出4天後,張女士查詢快遞運單顯示,快件已到達上海松江公司,顯示門衛代簽收。張女士以為快遞已被上海商家簽收。
然而,一個星期後,商家确認其并未收到快件,且公司沒有門衛。張女士就此向該快遞公司投訴、查詢。原來,在快遞顯示被簽收的第二天,該快遞公司發出通知,上海松江公司被暫停業務。快遞寄出一個月後,該快遞公司向張女士回複确認她郵寄的項鍊已丢失,并協商賠償。
雙方就賠償金額不能達成一緻而提起訴訟。張女士要求被告賠償遺失包裹造成損失1萬元及張女士的誤工費。法院審理認為原告張女士與被告之間的快遞服務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是有效合同。雙方均應全面履行約定義務。近日,法院作出判決,被告快遞公司向原告張女士支付賠償款1萬元。
業内
包裹在“最後一站”丢失時有發生
11月14日,在海口順豐快遞的一個站點,快遞員王成嘉忙得腳不着地。從上午8點開始,王成嘉便來到站裡挑揀快遞,随即便忙着外出送快遞。“遇到生鮮、水果這樣比較着急的快遞,晚上還需要加班。”王成嘉答複記者,“雙十一”後,他每天的工作量是平時的三倍,送寄件最多時達兩三百單。
為了安全送達,王成嘉說最保險的做法就是将快件直接送到消費者手中,但因為消費者無暇來取也會跟其溝通後放到約定好的地方。“放到客戶約定的地方,時間長了不取,快遞找不到的情況也有,一般都是報給公司處理。”王成嘉告訴記者。
随後,記者走訪一些小區發現,“雙十一”後快遞量激增,一些沒有快遞櫃的小區,有些快遞會放到門衛、物業、商店等地方,由業主自取。城西鎮仁裡村的李先生平時會讓快遞員将快遞放到附近的超市裡,“可能不安全,但是不在家的時候,放在家附近的超市就很方便”。
看了這麼多
你一定有很多疑問
别慌
讓我們聽聽律師的解答
問
快遞丢失,誰承擔責任?
答
陳虹律師:不同情況下,承擔責任的主體不一樣,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兩種常見情形:
1.快遞公司未經收件人同意,私自将快遞放在物業或門衛等導緻丢失。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一條規定,快遞公司應當将快遞送至約定的地點,這裡的“約定地點”既包括送到快遞單上的地址,也包括直接送到收件人手上,或者經收件人同意放在明确的指定地方。如果快遞公司未經收件人同意,私自将快遞放在物業或門衛等導緻丢失的,快遞公司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2.快遞公司經收件人同意,将快遞放在物業或門衛等導緻丢失。
因快遞公司已經征求收件人同意,将快遞送達約定地點,視為完成了送達義務,快遞公司無責任。
如果物業或門衛等與收件人簽訂了有償的快遞代收、保管合同或簽訂的合同裡有約定提供相應的代收、保管快遞的服務,則物業或門衛等有相應的保管義務,快遞丢失的責任由物業或門衛等承擔。
如果物業或門衛等與收件人沒有約定代收、保管快遞,而隻是按照以往慣例提供場地放置快遞,則物業或門衛等的行為可以視為“無償保管”,根據《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條規定,作為無償保管的物業或門衛等,隻有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情況下才需要對丢失的快遞承擔責任。
問
未保價貨物毀損如何賠償?
答
陳虹律師:根據《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三條規定,如果雙方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有約定的,按雙方約定;沒有約定的情況下,貨物的毀損賠償額應當按照當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此外,就算雙方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有約定”,也可能出現“不适用約定”的情況。根據《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條規定,如果快遞公司提供的《快遞服務協議》屬于格式合同,且未對重大利害關系條款比如賠償額等進行提示或說明的,則收件人可以主張該條款不屬于合同内容,視為雙方對此沒有約定,沒有約定則應當适用法律規定。
問
簽收後發現快件有問題咋追責?
答
陳虹律師:如果快遞員是當面送達當面簽收、收件人事後才提出有問題的話,因為快遞公司已經根據約定将快件送達約定地點,除非收件人能證明快件存在問題是快遞公司在運輸、交付過程導緻的,否則快遞公司無責任。
如果收件人簽收後當着快遞員的面拆開發現快件有問題的,可以拒收快遞,至于是快遞公司的責任還是賣方的責任需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問
發生快遞糾紛,消費者怎樣維權?
答
陳虹律師:首先要明确賠償責任主體,是快遞公司的責任,還是物業等保管義務人的責任,确定賠償主體以後可以準确表達我們的訴求。
建議自行協商并尋求中立機構、政府部門的介入。可撥打快遞公司熱線進行投訴,或撥打12305國家郵政業申訴電話或登錄國家郵政局網站等渠道,向當地郵政管理局或國家郵政局提出申訴,或請求當地司法所進行調解等,必要時可以報警處理。在協商無果、調解不下的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協商過程中,要注意保留相關的證據,比如快遞單、拍照、錄像、電話錄音等。
新海南客戶端、南海網、南國都市報
記者:陳棟
來源: 南國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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