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延續的公告已經發布了一段時間了,但是依然有不少小夥們對此不是很了解,甚至不知道什麼是全年一次性獎金。
說到這裡,雲端就給大家簡單介紹一下吧!
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其全年經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放的一次性獎金。上述一次性獎金也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考核情況兌現的年薪和績效工資。
對基本概念有了初步了解之後,還需要知道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算方式。
全年一次性獎金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總額除以12,在綜合所得稅率表找對應的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适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在一個納稅年度内,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隻允許采用一次。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他各種名目獎金,如季度獎、加班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如果取得的全年一次性資金選擇單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則不包括在這個“年收入”中;如果選擇将全年一次性資金并入綜合所得一起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則包括在這個“年收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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