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行政區劃要符合國家的人口和土地狀況,不能随意劃分的。尤其是省一級的行政區劃,更是如此,要充分考慮到區域經濟發展大局和人口的集聚,不是随意劃分的。正是因為如此,所以我國960萬平方公裡土地,也才有30多個省級單位。但是很多人不明白,蒙古國才300萬人口,為何要分成22個省呢?你可能想不到。
蒙古國是我國北方鄰國,國土面積雖然不小,但是其實人口稀少到極點。總人口才300萬人,還不到我國一個地級市的人口。而且更為極端的是,蒙古國的人口還非常集中,首都烏蘭巴托足足有150多萬人口,也就是說首都之外的人口才150萬,還不到我國一個縣的人口。
所以蒙古國這種狀況,其實跟加拿大,澳大利亞很是相似,大部分都是無人區,完全沒必要劃分多的行政區。但是蒙古國卻偏不這樣,足足劃出了22個省級單位,包括21個省和烏蘭巴托特别市,堪稱亞洲行政區劃最多的國家之一。
所以導緻的狀況非常奇怪,蒙古國人口最少的省人口才8000人,人口最多的也不過10萬人。而且不光劃分22個省,還有幾百個縣,算下來,一個縣人口連一萬人都不到。所以很多人不明白了,蒙古國為何劃分這麼多省呢?你可能想不到,其實根本原因有兩點。
一是,總統的随意劃分。
在1945年的時候,其實當時才11個省級單位。但是此後獨立建國後的總統,好大喜功,随意更改行政區劃,在1954年又新增了6個省,達到17個省。此後在1956年,1963年,1979年,分别從中央省,色楞格省、布爾幹省中劃分出新的省份,使得省直接增加到21個之多,再加上首都,就是22個。這是蒙古國混亂的政治體制決定的,體現了極大的随意性。
另一方面,其實這也是蒙古國保留的封建殘餘。
因為蒙古國的土地,實際上也是很多領主所有,百姓基本上是遊牧民。所以劃分省份的時候,還會考慮到古代的傳統牧區和領主的地盤來劃分。
而且蒙古國一直心虛,也有劃分更多的省,要顯示蒙古國的強大和龐大的意思。但是實際上,這反而拖累了蒙古國的發展,到現在還是亞洲最不發達的國家。對于此,各位讀者有何看法呢?歡迎留言,跟小編探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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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世界近現代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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