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朋友跟我說,他在糾結要不要和現任走向婚姻。我當時很驚訝(渣男警告⚠️)跟他說,你都跟她在一起五六年了你還在“考慮”要不要和她走向婚姻的嗎?
他說,和這個女朋友在一起覺得很舒服,不焦慮,但是會擔心這是不是說明激情不夠,不是真愛?
這好像是很多人年輕時候都有過的關于“真愛”的迷思,好像真愛必須是激烈的,痛徹心扉、死去活來,才是真的愛。可為啥我這位老鐵一大把年紀了還有這種想法,我就不得而知了(幼稚吧)。
不過,很多人知道在關系中感到“舒服”的确是好的——但可能有些人不知道,在關系中感到“太舒服”卻是不行的。
很舒服,但又不至于“太舒服”,才是關系中最好的狀态。今天的文章是為我的老鐵寫的,也幫大家了解“關系中的舒服”這件事。
來看今天的文章。
我們的身體知道很多大腦還不知道、或者還沒有準備好知道的信息。一個人能夠從理性上自我說服,卻不能改變身體上的一些感覺。緊繃、淺眠、顫抖、疼痛等,都有可能由情緒/情感引起。
我曾經問過我的老師,在他作為心理治療師的生涯中,有什麼類型的病人是他覺得治療難度最大的?他說就是那些有身體症狀,但還沒有意識到自己的情緒和心理狀态的人。因為這些人,還沒有準備好“知道”“感受到”自己的心理感受,壓抑的負面情緒/情感,轉化成為了軀體上的症狀來表現出來。
當我們說我們在關系中感到“舒服”時,這種舒服既包含了心理層面的舒服,也包含了身體層面的舒服,比如睡眠/食欲的良好表現、沒有出現一些慢性疲勞的症狀等,可以概括地說:舒服是一種身心舒暢的感覺。
所以,首先我們可以說,如果感覺舒服,可以說明沒有被壓抑的負面情緒,身心需求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滿足。
如果關系中的雙方都感覺舒服,則說明雙方對關系的需求大緻匹配,兩個人各自的思維/行為模式也大緻相似、能夠協同。
當然,隻有關系中的雙方,都感覺身心舒暢,才是一段真正舒服的關系。否則可能隻是一方的舒服建立在另一方的有意讨好之上,而讨好的目的又有可能是(對自己或對對方)有傷害性的。
如果單方面感到舒服,很可能說明這是不對的關系。我們将在後文繼續論述這一點。
舒服這種感受,很微妙。當它劑量過大,人們處于太舒服的狀态裡的時候,我們就無法改變;因為熟悉令人舒适,陌生令人不舒适——學習必然是一種不舒服的過程,我們的認知需要接納過去的自己不認識的東西。
但當它劑量過小,人們處于太不舒服的狀态裡的時候,其實我們也無法改變,因為我們的身心力量都被消耗在對抗不舒服、處理不舒服的感覺中了。
因此,從個體發展的角度,我們最好讓自己維持在一個足夠舒服的,但經常給自己一些會觸發一點點不舒服的挑戰的狀态——在自我關懷,照顧好自己的感受的前提下,保持學習和運動,就是這種“足夠舒服又有适當的不舒服”的狀态。
而對關系來說,如果隻有一方感覺到過度的舒适,則有可能意味着:
1)一方并不在意另一方,也不在意這段關系,并不在意這段關系能否發展得更好。考慮另一個個體的利益,需要有時候做出自我的妥協、甚至是自我的調節和改變,肯定是不舒服的。如果完全沒有這樣的不舒服,也許是因為在關系中隻考慮自我,完全不考慮對方和關系發展。
2)關系中的另一方相應地忍耐了過度的不舒适。
因此,在親密關系中我們真正追求的應該是“雙方都在大部分時候感覺舒服,并且雙方都會在一些時候感到一定程度(能夠忍受)的不舒服。”
迷思1: 隻有索取或者自己的需求被對方滿足,才會使人在關系中感到舒服。
真相1: 适度的付出也能讓人感到舒适,一味索取也會令人不舒适。
盡管我們很少意識到、或者說願意承認這一點,但我們每個人都對“付出”有需要。付出能夠給人帶來滿足感、自尊感和自我價值感。同時,很多人都會感受到,當自己在持續索取之後,經常就會覺得“不好意思”,一方面是道德感的要求,同時也是對重新彰顯自我力量的需求(我也有能力不索取和付出)。
迷思2: 舒适隻會讓人不思進取而堕落。
真相2: 人在舒适的狀态下依然有自我實現的渴望,自我關懷能使進步的努力更可持續。
這可能是中國式“虎爸虎媽”最經常持有的誤解之一了。不舒适的确能激勵人成長,但必須在有一個舒适的基本面的情況下——隻有那些相信自己、認為自己不錯、總體狀态舒服的人,才能真正有持續的成長動力,并且不會做出自我傷害的行為。
迷思3: 追求關系中的舒服是一種自私。
真相3: 追求關系中的舒服是自愛的表現。
委曲求全往往會退無可退,而自愛後人方能愛之。人人生來就有被他人尊重的權利,但往往真實世界中的“被尊重”需要你自己去赢得。我們是自己教會他人應該怎樣對待我們、可以怎樣對待我們的。如果我們總是接受不舒服,則讓他人認為可以這樣對待我們。
其實不光是親密關系,人際關系同樣有令人舒服的和令人不舒服的。要談論關系的舒服與不舒服,必須先為大家介紹“邊界”這個概念。
邊界這個詞,可能很多人覺得有些陌生。它可以簡單地被理解為是人和人之間的區隔。親密關系中的兩個人,邊界更疏松,兩個人更不分你我;關系更疏遠的兩個人,則邊界更嚴實,互相都有明确的界限,你是你,我是我。
談到邊界就不得不談自主性和自我決定。我們要尊重邊界,本質是因為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有自主決定自己人生的權利(也是義務),我們尊重他人的自我決定、不認為自己會比其他人更了解ta們自己——甚至相信自己能夠替對方做出“更好的”決定。
如果一個人對于人的自主性和自我決定沒有充分的理解、認同,ta就很難有邊界意識、難以尊重他人的邊界。
而邊界在關系舒不舒服這件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令人舒服的關系的第一個特征,就是兩個人對于彼此之間的邊界有共識,比如說都認為我們應當非常親密無間、或者我們都認為彼此還沒有那麼熟。
對邊界的共識,決定了在交往過程中,雙方對于關系的期待、相處中的行為規範都有接近的理解。這時兩個人自然相處順暢。
而如果兩個人對邊界并沒有共識,當我們發現對方并不希望與我們親密無間,或者我本想更疏遠對方卻總是試圖突破我的邊界(例如非要坐在我對面和我一起吃飯),自然會有一方感到不适。
當然對邊界的認知是可以調整的,一旦當兩個人對于雙方的邊界有了共識,這段人際關系也就有了“使人感到舒服”的基礎。
令人舒服的關系的第二個特征是“不随意評價”。除了在對方明确希望聽取自身的一件事,不随意評價對方,無論是行為、外形、為人等等。評價是關系中“不舒服”的感受的重要來源,當我們在随意評判他人時,我們已經悄悄地把自己放在了比别人更“高”的位置,似乎自己比對方懂得更多、更加“正确”。
哪怕是令人舒服的關系,也會有很多彼此之間的“不理解”存在。而對于這些“不理解”的“不評價”則為關系提供了舒服的基礎。
令人舒服的關系的第三個特征是“活在當下”。很多人可能會問,難道好的關系(無論是好朋友還是愛人)不應該包含了對未來的承諾嗎?對未來的計劃,和活在當下的情緒并不沖突。
活在當下的狀态,指的是我們的注意力和情緒更多地留在此刻。我們更多地投入在現在的每一分每一秒,不過多把由未來造成的負面情緒帶入到當下。
事實上,活在當下的人總體來說,自身就比較松弛、更少焦慮、情緒穩定,這樣的人自然更有能力給他人舒服的感覺。
在當下,我們也可以探讨對未來的看法,但同時知道未來還沒有發生。
不隻是在關系一開始,在一起後,也要總是抓住機會向對方介紹你自己。我們每個人的自我都是複雜多面的,有愛情存在的話,就會對于了解對方的更多面有好奇和興趣。而這些信息則能在關系中幫助我們更好理解對方的行為、反應,也更知道如何跟對方相處。
此外,在關系的每個階段,都需要聊一聊自己對這個階段的邊界的看法,讨論對關系中相處方式的理解和期待,幫助形成對邊界的共識。
很多人以為回避沖突能夠讓關系更舒服,其實恰恰相反。如果說回避沖突是犧牲關系長期舒服的可能,換取片刻的舒适;那利用争吵充分表達自己的觀點,就是在用短期的不适,争取更長期的舒服。
争吵時,我們更能夠展現真實的自己,有時候不要害怕在關系中堅定自我——這就類似兩個人之間的談判,最終各自都有所妥協,達成對于相處方式的一緻看法。如果無法達成,你也能夠得知對方并非自己适合的人。
不畏懼脆弱,在對方面前展現脆弱,并在對方脆弱的時候詢問對方有什麼樣的需求。
最後,充分讨論你們對關系的擔憂、找機會暴露自己的陰暗曆史、以及經曆對方最壞的一面。
回到開頭我老鐵的問題:
在“我覺得很舒服”和“是否要發展成婚姻”之間,還有很多值得考慮的變量。
是你一個人舒服?還是兩個人都舒服?
你的舒服是不是代表着你在關系中的自我妥協太少了?
你們有沒有在舒服的同時,繼續為關系的發展做出努力?
這些可能是更加值得思考的問題了~
今日互動:對你來說,什麼樣的關系會讓你感到“舒服”呢?來留言區和大家分享你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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