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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給農民幾項補償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2-12 09:15:08

土地征收給農民幾項補償?中國的發展,免不了用到“日新月異”這個詞,城市化進程也是各個城市群的主要發展方向,那麼在城市化進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土地征收的問題作為農民,城市化進程沖擊了農民的根本,農民的土地被征收,農民最為關心政府的補償項目都有哪些,具體計算标準又是如何,下面我們僅就河南省鄭州市為例,探讨一下集體土地征收涉及的補償項目和計算标準,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土地征收給農民幾項補償?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土地征收給農民幾項補償(農民土地被征收)1

土地征收給農民幾項補償

中國的發展,免不了用到“日新月異”這個詞,城市化進程也是各個城市群的主要發展方向,那麼在城市化進程中,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土地征收的問題。作為農民,城市化進程沖擊了農民的根本,農民的土地被征收,農民最為關心政府的補償項目都有哪些,具體計算标準又是如何,下面我們僅就河南省鄭州市為例,探讨一下集體土地征收涉及的補償項目和計算标準。

一、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一般包括兩種,一為國有土地征收,二為本文探讨的集體土地征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條規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因為征收是為了公共利益,而這個公共利益當然也包含了被征收人的個人利益,因此,民法典這裡用的是補償,而不是賠償,但是說是補償,其實補償的數額跟賠償相比也不逞多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從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來看,國家對于被征收土地農民的保障規定了較高的标準。明确規定了補償的基本原則,即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這個标準可是比一般的侵權賠償标準高得多。

二、補償項目

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規定了征收集體土地的補償項目包括:

1.土地補償費;2.安置補助費;3.農村村民住宅補償費(如有);4.其他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如有);5.青苗補償款(如有)。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四款還規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币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财産權益。因此,對于農村村民住宅被征收的情況,補償項目還包括:6.過渡補助費和搬家補助費。還有一個補償項目比較特殊,即7.社會保險繳費補貼,特殊在于此款項被征地農民無法直接支配,隻能在相關的社會保險中予以補貼,但盡管無法支配,但對于被征地農民的生活保障卻是至關重要。

三、計算标準

1.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标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确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産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豫政【2020】16号)文件規定:一、将“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更名為“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由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組成(其中土地補償費占40%、安置補助費占60%),不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補償費和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三、 我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标準繼續按《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河南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标準的通知》(豫政〔2016〕48号)執行,《河南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标準》由省自然資源廳印發。

可見,河南省最新規定的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還是延用2016年規定的标準,2016年關于鄭州地區的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見下圖:

以明港辦事處為例,土地補償費: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40%,即337.5×40%=135萬元/公頃。安置補助費: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60%,即337.5×60%=202.5萬元/公頃。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2020】16号)文件規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标準由各省轄市政府、濟源示範區管委會、各省直管縣(市)政府按規定調整公布(其中經濟林補償标準由省林業局調整公布),并報省自然資源廳備案。鄭州市人民政府鄭政文【2020】25号文件《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國家建設征收集體土地青苗費和地上附着物補償标準的通知》,規定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補償費的具體标準如下:

3.過渡補助費和搬家補助費:鄭州市人民政府上述文件還規定了過渡補助費和搬家補助費的标準,如下圖:

4.社會保險繳費補貼:《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公布2021年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最低标準的通知》規定,如下圖:

四、律師提醒

關于上述補償項目中的補償款和安置款,政府并不會直接支付給被征地農民,而是支付給相應的集體經濟組織,最常見的集體經濟組織例如村委會,至于這些補償款和安置款如何發放,發放多少,由集體組織通過意思自治的方式決定,換句話說,如果農民所在的村委會通過合法有效的集體讨論制度,決定補償款和安置款發放的比例以及具體的金額,作為集體組織的一員就應當接受。村委會未按照決定内容分配補償款和安置款,或是未認定被征地農民的成員資格,被征地農民可以起訴村委會支付上述款項。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适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内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确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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