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甯的司機朋友注意啦!
目前,全省正在開展
道路交通安全大會戰
酒駕醉駕、超限超載
都是重點查處對象!
就在昨天,沈陽交警曝光了
一批典型案例!
這些貨車駕駛人
因超載行駛被查
沈陽公安交警圍繞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開展整治工作,貨車超載極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元旦假期期間,沈陽公安交警集中查獲了一批貨車超載行駛違法駕駛人。現将部分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2022年1月3日 11時55分,沈陽公安交警蘇家屯大隊民警在蘇家屯區沈營線35公裡附近查獲一輛車牌号為遼K80***重型半挂牽引車涉嫌超載行駛。經檢斤,該車搭載貨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未達到40%,執勤民警對該車駕駛人劉某處以罰款9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案例二:2022年1月3日9時7分,沈陽公安交警沈河大隊民警在沈河區上木場街二環路附近查獲一輛車牌号為遼CRH***輕型廂式貨車涉嫌超載行駛。經檢斤,該車搭載貨物超過核定載質量60%以上,執勤民警對該車駕駛人金某某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案例三:2021年1月3日11時5分,沈陽公安交警大東大隊民警在大東區望花北街三家子附近查獲一輛車牌号為遼A25***輕型廂式貨車涉嫌超載行駛。經檢斤,該車搭載貨物超過核定載質量超過50%以上未達到60%,執勤民警對該車駕駛人劉某處以罰款17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案例四:2022年1月2日11時50分,沈陽公安交警沈北大隊民警在沈北新區虎石台大街附近查獲一輛車牌号為遼K6A***重型貨車涉嫌超載行駛。經檢斤,該車搭載貨物超過核定載質量60%以上,執勤民警對該車駕駛人陳某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案例五:2022年1月1日21時59分,沈陽公安交警鐵西大隊民警在鐵西區重工街北一路附近查獲一輛車牌号為遼C21***輕型倉栅式貨車涉嫌超載行駛。經檢斤,該車搭載貨物超過核定載質量60%以上,執勤民警對該車駕駛人劉某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6分的處罰。
沈陽交警曝光
元旦假期首日酒駕案例
元旦假期首日,沈陽公安交警集中查獲了一批酒後駕駛違法駕駛人。現将部分典型案例曝光如下:
案例一:2022年1月1日晚21時50分,沈陽公安交警鐵西大隊民警在鐵西區重工街勳業三路附近開展酒駕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一輛車牌号為遼B63***小型車駕駛人齊某某有酒後駕駛嫌疑。經血液檢測,齊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1毫克,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公安機關将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
案例二:2022年1月1日22時57分,沈陽公安交警皇姑大隊民警在皇姑區黃河北大街附近開展酒駕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一輛車牌号為遼AU7***小型車駕駛人郎某某有酒後駕駛嫌疑。經呼吸式酒精檢測,郎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55毫克,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經進一步檢查發現,郎某某在2009年因為飲酒駕駛機動車已被公安機關處理,此次屬于二次飲酒駕駛機動車。目前,郎某某被處以行政拘留15天,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滿12分。
案例三:2022年1月1日2時40分,沈陽公安交警大東大隊民警在大東區北海街附近開展酒駕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一輛車牌号為遼G55***小型車駕駛人馬某某有酒後駕駛嫌疑。經血液檢測,馬某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78.8毫克,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公安機關将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
案例四:2021年1月1日00時左右,沈陽公安交警渾南大隊民警在渾南區渾南東路金楓街附近開展酒駕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一輛車牌号為遼A62***小型車駕駛人周某有酒後駕駛嫌疑。經血液檢測,周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39.5毫克,屬于醉酒駕駛機動車,公安機關将進一步追究其法律責任。
案例五:2022年1月1日21時51分,沈陽公安交警于洪大隊民警在于洪區馬三家火車站候車室附近開展酒駕專項整治過程中,發現一輛車牌号為遼MYL***小型車駕駛人武某有酒後駕駛嫌疑。經呼吸式酒精檢測,武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64毫克,屬于飲酒駕駛機動車。目前,武某被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滿12分,暫扣6個月的處罰。
希望大家引以為戒
一定要遵守交規,
在日常行駛過程中
養成文明駕駛習慣!
來源:沈陽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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