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養不教,父之過。
教不嚴,師之惰。
【注釋】
教:這裡有兩個“教"字,第一個是父之教,第二個是師之教。惰:偷懶怠惰,沒有盡到責任。
【語譯】
做父親的生了子女後,隻顧着去養活他們,而不去教育他們,是父母的過錯﹔
做老師的教育學生不夠嚴格,不能使學生有所成就,這就是老師的怠惰。
【故事一】
從前,有個無惡不作的強盜,在他做盡壞事後,終于被衙門的捕快捉了起來。由于他犯了許多不可原諒的罪,所以縣太爺判了他死罪。
臨刑前,縣太爺問他有什麼要求,強盜說:“我想見我母親最後一面。”
縣太爺命人把他母親請來,當他們母子一見面,母親很悲痛的抱着兒子大哭。誰知道,那個強盜竟然狠狠地将母親的耳朵咬了下來,并且傷心地說:
“我好恨娘在我犯錯時,從來不教訓我,現在我後悔也來不及了。”這強盜的母親,要對強盜的下場負一半的責任啊!
【故事二】
清朝時,大将左宗棠的部下張曜,立了許多功勞,于是左宗棠便升了他的官,但是許多不服氣的人,便以張曜沒有念過書為理由,不給他官做。
張曜知道因為自己的不識字,而做不了官,心裡很難過,于是發奮苦讀,終于憑着他的學識,把官給争了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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