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區分兩種體例的層次序号
根據國家标準等相關規定,文稿的層次序号有兩種體例:
(1)科技類文稿的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号,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即圓點加在數字的右下角),最後數字後面不加标點,如“1”“1.1”“1.1.1”……。
(2)人文類文稿一般沿用公文的層次序号,即第一層用“一、”,第二層用“(一)”,第三層用“1.”,第四層用“(1)”。(不過,現在有些刊物的人文類文稿也采用科技類文稿的層次序号,亦即兩種體例的層次序号均可使用。)
在一部書稿中,當章、節改為“章号.節号”的形式(如第三章寫為“3”, 第三章第二節寫為“3.2” )表達時,允許在其下的層次采用“一、”“(一)”“1.”……的序号。除此之外,這兩種體例的層次序号均不允許混用。
二、科技類文稿層次序号的規範寫法
科技類文稿的層次不宜過多,通常不應超過4級,即:
第1級——1
第2級——1.1
第3級——1.1.1
第4級——1.1.1.1
序号應左頂格書寫。有标題時,在序号後空一字距寫标題,另起一行寫具體内容;沒有标題時,在序号後空一字距再寫具體内容。
層次标題力求簡短,一般不要超過15個字,标題末不用标點符号。
三、人文類文稿層次序号的規範寫法
人文類文稿的層次一般也不應超過4級:
第一層用“一”後加“、”,而非“,”或“.”;
第二層用“(一)”,括号後面不能再加“、”或“,”;
第三層用“1.”,那個小黑點要到“插入”菜單裡“特殊符号”中的“标點符号”去找,不能用鍵盤上的小數點,更不能圖省事而用頓号“、”;
第四層用“(1)”,括号後面不能再加“、”或“,”。
若文中還有更小的層次,則用“①”這種層次序号。
人文類文稿層次序号應左起空2格書寫。“一、”“(一)”“1.”這三個層次應與标題獨占一行,标題末不用标點符号。
四、注意層次序号表達規範的其他細節
(1)人文類文稿若層次較少,可省略“(一)”而直接用“1.”作為第二層次,這樣層次感更明顯。若層次标題不必獨占一行或者該層次沒有标題,應直接使用“(1)”這種層次序号而省略掉中間的層次序号。
(2)科技類文稿的各層次内部,若再需要分點叙述時,可用“(1)”這種層次序号;更小的層次則用“①”這種層次序号。
(3)不管是人文類文稿還是科技類文稿,“(1)”這種層次序号之後是本段标題,标題末用句号或冒号或空1字,其後接寫正文,不另起一段。如果沒有本段标題,則序号之後直接寫正文。
(4)不管是人文類文稿還是科技類文稿,“①”這種層次序号必須共用于同一段中,即“①……②……③……”必須同為一段。
來 源 | 微信公衆号“老筆頭”
編 輯 | 耿 堯
審 核 | 高毓秀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