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節來了,很多朋友可以享受到7天假期,但是還是有一些朋友放假要繼續工作。如果國慶節加班的話,加班費應該如何計算呢?
一般來說,通用的法律規定是《勞動法》第44條: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這個事情有一些細節大家需要清楚:
第一,法定休假日,主要指的就是國務院明确的11個法定節假日。關于國慶節等法定節假日,實際上指的就是10月1日至3日。
第二,事後調休可以嗎?不可以的。法律的表述是“工作”,隻要安排工作就應當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資報酬。不過,由于10月4日至7日的假日是屬于調休過來的休息日,這幾天是可以由單位安排調休的。
第三,不低于!實際上,用人單位可以支付400%、500%的工資報酬,但是不能低于300%。
第四,工資報酬怎麼算?工資報酬指的是用人單位每月應當依法支付的工資除以21.75天,不是最低工資,但是也不包括加班費。
舉個例子,如果說一個用人單位給一個職工每月的标準工資是4350元,但是這個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是每周工作六天(這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這種情況下勞動者的日工資标準就是200元,小時工資标準為25元。有關的工資标準并不是按照4350元除以26天計算的,而統一按照21.75天和8小時。
10月1日至3日加班 ,每天應當不低于支付600元的工資報酬。如果是說10月1日隻安排加班三小時,那麼就應當支付25元×3×3=225元的工資報酬。
哦,對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需要征得工會、職工代表以及勞動者的同意,但是安排加班是屬于單位生産經營的規劃,勞動者應當遵守安排。如果不來,也屬于曠工。加班和帶薪年休假其實是一樣的性質,不是屬于自己想幹就幹、想休就休,而是要遵循單位安排。成年人的世界沒有容易可言。
注意四種情況沒有加班費。加班費并不是人人都有,有四種情況确實沒有加班費待遇。
第一,值班。加班和值班,人們很容易搞混。一般來說,值班指的是安全值守、單位利益,大多是接聽個電話和進行安全巡查,相對簡單輕松的。國家沒有規定值班費的要求,一般是有條件的單位支付一定的值班津貼。對于值班是否一定要征求個人意見?同樣國家也沒有規定。但是,值班肯定不能按照不低于300%的工資報酬計算加班費。
第二,不定時工作制的勞動者。國家有三種用工形式,标準工時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是不能享受加班費待遇的。但是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等非标準工時制度,都需要向勞動部門備案,不是企業随意制定的,不備案無效。
第三,勞務用工的勞動者,主要是退休職工或者一些其他情況的勞務工。退休職工已經不屬于勞動法調節的範圍,和單位的關系屬于勞務關系,一般來說是工作一天算一天工資。像一些建築行業,去市場上招一個勞務工,不會因為法定節假日而工資漲三倍的。
第四,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非全日制用工一般也稱為臨時工,說實話在國外很多企業非全日制用工是主流。像谷歌等一些國際知名的大公司,使用的職工甚至有一半是臨時工。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按小時計算工資,無法享受到加班費、帶薪年休假、病假等待遇。
有關加班費的知識,你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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