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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

生活 更新时间:2024-08-08 03:08:27

王老吉與加多寶之間的“紅罐包裝之争”終于有結果了!

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1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公司對涉案“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權益的形成均作出了重要貢獻,雙方可在不損害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加多寶上訴終于成功了!為什麼說“終于”呢?小編給你梳理梳理~

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2

  王老吉和加多寶本來是互相合作的兩家企業,1997年,香港鴻道集團旗下子公司加多寶集團(以下簡稱加多寶)租下了廣藥集團的“王老吉”商标(以下簡稱廣藥王老吉)進行涼茶産品生産和銷售,“王老吉”雖然是老字号,但實際生産和經營涼茶的是加多寶。。。

  2011年,紅罐王老吉銷售收入160億元,超過可口可樂。而廣藥集團旗下的綠盒王老吉2011年的銷售不足20億元,這懸殊的比例,廣藥集團有點兒坐不住了。。。

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3

  來來回回五年多的掐架,就此開始

第一戰

誰叫王老吉?

  2010年“王老吉”商标被估值1080億元。同年,廣藥集團表示,不跟你們加多寶一起玩了,我們要自己做“王老吉”,并向加多寶發出了律師函要求收回“王老吉”商标。。。

  2012年5月11日,廣藥集團收到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日期為2012年5月9日的裁決書,貿仲裁決:廣藥集團與加多寶母公司鴻道(集團)有限公司簽訂的《“王老吉”商标許可補充協議》和《關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許可合同的補充協議》無效;鴻道(集團)有限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加多寶表示不服!然而并沒有什麼用,同年7月16日,北京一中院終審裁定,駁回加多寶提出的關于撤銷仲裁委員會裁決的申請。

  第一戰,廣藥王老吉勝!

  但是!加多寶似乎早就有所準備......

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4

  2012年3月29日,加多寶發布關于換裝的聲明,宣布全面放棄“王老吉”包裝,強化“加多寶”品牌。紅罐王老吉的罐身上,已經是一面印着“王老吉”,一面印着“加多寶”,兩者字号大小相同。

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5

  廣告語也跟着換了:“怕上火,現在喝加多寶。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還是原來的配方,還是熟悉的味道,怕上火喝加多寶。”

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6

  大家夥兒明白了,原來愛喝的紅罐王老吉改名字啦

根據中國行業企業信息發布中心數據統計,2012年切換品牌之後,加多寶罐裝涼茶占據罐裝涼茶市場份額80%之多,繼續穩居涼茶行業第一的位置。

  這下廣藥集團能不生氣麼?果然,引發二次大戰...

第二戰

廣告語之争

  廣藥王老吉認為,加多寶的廣告詞“全國銷量領先的紅罐涼茶改名加多寶”是虛假宣傳,會誤導買家們,讓人以為兩者是同一個産品,或者王老吉已經改名為加多寶。

  而随後加多寶推出的另一條廣告:“中國每賣10罐涼茶7罐加多寶,配方正宗,當然更多人喝,怕上火喝加多寶。”也被王老吉認為涉及虛假宣傳。

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7

  2013年12月20日,廣藥集團把加多寶告上法庭,一審後加多寶敗訴,廣告也不能用了,雖然當庭提出了上訴,但在兩年後的終審結果裡,還是被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一戰,加多寶又敗了,還為此付出了300萬的賠償。。。

第三戰

獨家配方之争

  從2013年起,加多寶開始推出關于“獨家配方”的廣告,更明确提出“從未将祖傳秘方授予加多寶以外的企業”等内容。

  如此直接的表達,王老吉當然按捺不住。

  2013年12月23日,廣藥集團和大健康公司以加多寶涉嫌虛假宣傳和商業诋毀為由,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加多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連續1個月在媒體上刊登聲明以消除不利影響并道歉,并賠償其損失1000萬元。

  2015年12月23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加多寶立即停止涉案虛假宣傳及商業诋毀的侵權行為,并賠償王老吉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500萬元,同時還需在《廣州日報》及加多寶集團官網首頁刊登聲明并公開道歉。

  之後加多寶方面不服向廣東高院提起上訴,但最終被駁回,維持原判。

  至此,王老吉已勝訴近20場......

第四戰

紅罐之争

  涼茶的紅罐包裝也必須分得清!誰能用紅罐,小編認為這才是雙方最看重的終極決戰!

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8

  早在2012年,一直以綠盒示人的廣藥集團在得到“王老吉”商标後,随即推出紅罐王老吉,市場上一下粗線了加多寶紅罐涼茶和廣藥生産的紅罐涼茶兩種包裝十分相似的産品,讓買家們一時有些懵。。。

  2014年12月19日,廣東高院一審判決:紅罐涼茶裝潢所有權歸王老吉所有,加多寶涼茶外包裝已構成對王老吉的侵權,需賠償王老吉1.5億元經濟損失及合理維權費用26萬餘元。

  無奈,2015年4月,加多寶隻得推出金罐裝的加多寶 ↓

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9

  可這并不意味這加多寶徹底的失敗,必然的,加多寶又開始了不服上訴的循環……

終于,加多寶的上訴成功了!今天,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王老吉和加多寶共同享有“紅罐王老吉涼茶”包裝裝潢的權益。

  至此,除了紅罐包裝共享,王老吉商标、配方、怕上火廣告語三大核心資産全部歸位,不知道這場戰争會不會就此結束?

王老吉與加多寶案法理分析(王老吉加多寶共享紅罐包裝)10

  不過小編認為,消費者真正在乎的是産品本身,與其天天掐架,不如把精力都放在提升産品質量上。質量好了,還怕消費者不買賬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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