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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二手車發現小事故

汽車 更新时间:2024-12-15 21:28:20

購買二手車時經營者承諾隻有小刮碰,在修車時卻發現該車出現過大事故,于女士懊惱不已,好在經調解獲得賠償。3月14日,大連市甘井子區市場監管局、消費者協會通過微信群發布了《2019年度甘井子區汽車投訴典型案例》,對汽車行業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對相關法律進行解讀闡釋。

買二手車發現小事故(大連女子買了輛二手車)1

案例1 新車變速器故障頻出 多次協調終如願退車

案例情況:2019年2月中旬,消費者王女士花費10萬元購買了一輛家用汽車,在保修期内車輛的變速器出現問題,維修更換3次,故障一直未排除,4s店一直推脫未給解決,王女士投訴要求退車。

調解結果:根據《家用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二十條規定,三包有效期内,汽車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更換車輛或退車。經調解,店方同意退車,為消費者辦理了退車手續。

消費提醒:消費者要注意保存好每次汽車維修檢查記錄單,在三包期有效期内,出現質量問題時,符合退換條件的,應及時向店方提出申請。

案例2 購買新車 4s店推托不提供汽車合格證及發票

案例情況:2019年12月份,消費者劉先生全款購買一輛越野車,提車時4s店未當場提供汽車合格證及發票,店方承諾3天内郵寄給劉先生。此後店方一直推托未提供,導緻消費者購買的汽車無法申領牌照正常上路行駛。

調解結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店方的行為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質量法》規定,沒有合格證的商品不能銷售,經銷商應該随車交付車輛合格證。接投訴後,工作人員約談了店方負責人,督促其盡快交付随車文件。經調解,4S店交付汽車合格證及發票,并免費幫助消費者辦理上牌業務。

消費提醒:消費者在提車時,應及時查驗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三包服務卡、保養手冊等随車文件,确認無誤後再驗收車輛。

案例3 購車4S店停業 轉接門店拒絕提供免費保養服務

案例情況:張先生2018年在4S店購車時,交了3000元辦理了一張汽車保養卡,後因該4S店經營不善關門停業,将張先生車輛保養服務轉到了其他4S店,承接保養服務的4S店承認之前的保養合同,一直為張先生車輛做保養。2019年3月店方稱不再提供免費保養服務。消費者投訴要求店方繼續提供剩餘3次的保養服務。

調解結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應當恪守社會公德,誠信經營,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經調解,承接保養服務的4S店繼續為消費者提供保養服務。

消費提醒:消費者遇到合同内容發生變更時,應與店方重新簽訂合同或補充協議,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

案例4 購買二手車遇法院查封車 經調解終換車

案例情況:2019年4月份,消費者孫女士在二手平台購買一輛二手車,辦理過戶時發現購買的車是法院查封車,無法過戶,多次與經營者溝通無果,投訴要求退車。

調解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提供的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未履行真實告知義務,未提供車輛真實信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經調解,雙方和解,經營者為消費者換車。

消費提醒:消費者選購二手車時,切勿輕信推銷人員的口頭承諾,要認真與經銷商簽訂書面合同,确定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旦車輛出現問題,依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案例5 購買二手車遇大事故車 經調解獲賠償

案例情況:2019年6月12日,消費者于女士購買了一輛家用二手車,花費8萬元。購買時經營者承諾車輛隻有小刮碰無大事故,過戶後由于車輛變速箱損壞,消費者到4S店維修調取保險記錄時,發現該車出現過大事故,于女士與商家溝通無果,投訴要求經營者賠償損失。

調解結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十六條、第二十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時,應當提供真實、全面的信息,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經調解,經營者賠償4000元作為補償。

消費提醒:消費者選購二手車前,要全面了解車輛信息,可以通過4S店、保險公司等機構核實車輛登記、裡程等信息,對是否事故車及車型車款等有特别要求的要在面合中寫明,以免權益受到侵害。半島晨報、39度視頻記者齊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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