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更好對接和實施企業職工
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
四川省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
全省統一養老保險繳費比例和繳費基數
單位和個人繳費比例為16%和8%
最新社保繳費标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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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起用人單位及職工
繳納基本養老、失業、工傷保險費标準
一、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月繳費金額
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月繳費金額=Σ(職工各險種月繳費基數×各險種單位繳費比例+職工各險種月繳費基數×各險種個人繳費比例)
二、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費比例
特别提示
按照川人社辦發〔2021〕77号文規定,2022年1月1日起,四川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用人單位(含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等)繳費比例為16%,職工(含個體工商戶雇工)個人繳費比例為8%。
三、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
特别提示
1. 企業(含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按職工個人上月工資(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資)确定,職工工資按照國家統計部門規定的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确定。
2. 按照川人社辦發〔2021〕77号文規定,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下限和上限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簡稱“全口徑省平工資”)的60%和300%核定。
3. 因2021年度全口徑省平工資尚未發布,現暫按2020年度全口徑省平工資74520元核定各項社會保險費的繳費基數上下限,待2021年全口徑省平工資發布後,将啟用2021年全口徑省平工資核定。
四、單位職工申報工資低于繳費基數下限标準的各項社會保險費月繳費金額
五、單位職工申報工資高于繳費基數上限标準的各項社會保險費月繳費金額
2022年1月起成都市靈活就業人員
繳納養老保險費标準
特别提示
1. 按四川省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規定,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鎮全部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簡稱“全口徑省平工資”)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2. 因2021年度全口徑省平工資尚未發布,現暫按2020年度全口徑省平工資74520元核定靈活就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基數;待2021年度全口徑省平工資發布後,将啟用2021年度全口徑省平工資核定。
3. 靈活就業人員未按時繳納2021年度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稅務部門繳納。逾期未繳納的,按政策規定不得補繳。
4. 靈活就業人員初次參保登記業務可通過“成都社保”微信公衆号、天府市民雲APP或就近選擇社保基層網點辦理;社保費繳納業務可通過“成都稅務”微信公衆号、參保地稅務大廳(其中市本級參保靈活就業人員至金牛區稅務大廳)辦理。
來源 | 成都社保
成都發布編輯 | 語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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