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國文化的影響,漢字在日本被普遍使用,有人發現,“佛”字在日本通常被寫成“仏”,寫錯了?還是有其他意思?
其實,佛字寫成仏,也是日本從中國學會的,隻是我們現在很少用“仏”,大家感到陌生了。
“仏”字是中國古人創造的,這個字同“佛”,也讀作仏(fó)。
“仏”(佛)是什麼意思呢?
1、一個梵語。“佛陀”的意思,就是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的一個簡稱。
2、“佛教”。指的是佛教及和佛教相關的佛事,如仏家。仏寺。仏老。仏經。仏龛等。
3、一般作名詞來使用,專指佛像。4、是佛教徒對修行圓滿的人的稱呼:仏爺。仏像,借花獻仏等。
“仏”字最早産生在我國南北朝時期,這個“仏”多見于那時的碑刻中。而且從那時以後的碑刻、墓志、經書中,“仏”已經非常普遍使用和常見了。
明代崇祯末年國子監生張自烈撰寫的《正字通·人部》中保存了大量俗字異體。其中就記載:“仏,古文佛”。
日本受漢字影響很大,在漢傳佛教傳入日本時,這個六朝俗字“仏(佛)”字的寫法也随之傳到了日本,并被廣泛使用至今。
有人不解,已經有了“佛”字,古人為何還要再造個“仏”字呢?
人們普遍認為“厶(si,私)”是一個省文的符号,是古人用來替代普通的偏旁的,沒有什麼實際意義。隻是符合當時人們的寫字簡化習慣而已。因此,“仏”字就是“佛”的簡化字或簡寫方式。
也有人認為佛字被寫成仏字,也是有一定意義的,仏字就是一個會意字,這個“仏”就是一個從“人”從“厶”的會意字,也許是當時人們為了某種避諱心理而創造的。因為“仏”字主要是用來特指稱“佛陀”。
還有人認為,佛字被寫成仏字,是對佛的尊敬,也更形象。“厶”字就像一個打坐念經人的形象,用它來代表佛,很恰當。
那麼這個“厶”字在“仏”這裡究竟有什麼意思呢?
“厶(sī)”有“自我環繞”,意思是“以自我為中心”,與“公”字相對,今有“大公無私”一詞。
小篆為“私”字,“私”從禾,厶聲,本義是一種禾類植物。後來因“厶”作偏旁用,就假借“私”字來表示“厶”的意義,本義逐漸消失後。隸書、楷書字形承襲篆文,沒有改變。《說文》:“禾也。從禾,厶聲。北道名禾主人曰私主人。”意思是說:私,禾谷。字形采用“禾”作邊旁,“厶”是聲旁。
所以,《說文》中認為是“厶”是“私”的初文。就是最初,最早的字樣,是“私”的古字。意思為自營,為自己利益,不擇手段去營求,與“公”相對。
《韓非子》:古者倉颉之作書也,自環者謂之厶,背厶謂之公。
但也有不同意見,據浙江大學文科資深教授張湧泉先生在《韓、日漢字探源二題》中考證:“厶”字在六朝時期,用作“某”的意思。為此,他舉例子說:
《穀梁傳·桓公二年》中:蔡侯鄭伯會于鄧,晉·範甯注:鄧,厶地。”唐·陸德明釋文:本又作某。不知其國。故雲厶地。
這裡“厶”就被解釋為“某”。
黃征先生在其《敦煌俗字典》中認為“厶”來自“牟”的省略寫法,而日本片假名“ム”也許就來自“牟”的簡略寫法。
《宋本玉篇》中記載:厶,相咨切,姦邪也。今爲私。又亡後切,厶甲也。
這裡說的第二個反切“亡後切“指向的就是“某”的音義。
所以,《宋本玉篇》中的“厶甲”,就是“某甲”。多用于不方便直呼他人姓名時使用,也用于避諱,有時也用于自稱。
“某甲(厶甲)”外,“某乙(厶乙)”也有類似的用法。
《敦煌變文集·長興四年中興殿應勝節講經文》:沙門厶乙言。
蔣禮鴻通釋:厶乙,是一種“寓名”,可用於自稱,也可用於他稱,而且貴賤男女通用。
因此,張湧泉教授認為:仏,西域哲也,從人從厶。厶,讀若某,表示避諱。
為了證明其說法,張湧泉教授還舉了另一個旁證說:“佛”在敦煌寫本中可以直接省為“亻”,這就是屬于省筆避諱。這和把“佛”寫成“仏”的道理是一樣的。
在日本,受中國文化影響,有把“拂”省略為“払”的寫法,那麼“佛”省寫為“仏”也就不足為奇了。
不管怎麼說,我認為“仏”就是“佛”,是個通假字。古人把“佛”寫成“仏”,就是一種簡寫,“厶”字在這裡也隻是一個省略寫法的一個符号,沒有什麼特别的含義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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