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日報融媒體6月4日訊(記者魏娜) 一輛黑色越野車拖着一輛白色疑似“小房車”出現在武漢市南泥灣大道,市民程先生拍下照片發給長江日報新聞熱線,詢問:這樣牽車是否合規?
4日,長江日報記者向武漢市交管局車管所了解獲悉,旅行挂車不是挂着就能上路的,也需要經過車輛檢車、辦理牌照、定期年審,半挂車的重量不能超過牽引車。
小客車隻能拖700公斤以下的半挂車
在市民程先生提供的照片上可以看到,那輛黑色越野車拖着的一輛白色“小房車”,車身上印有總核載1200公斤。
據介紹,照片中那輛黑色越野車拖着的白色箱體車輛屬于拖挂式房車,是依靠牽引車運行的車輛,按照國際慣例,拖挂式房車在行駛過程中是不可以坐人的;小型拖挂式房車可以被SUV、越野車等牽引。
武漢市車管所檢測科負責人表示,旅行挂車上牌後可以通過牽引車上路,但SUV、越野車這類小型客車隻能拖700公斤以下重量的半挂車,超重則違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六條中規定,載貨汽車、半挂牽引車、拖拉機隻允許牽引1輛挂車。挂車的燈光信号、制動、連接、安全防護等裝置應當符合國家标準;小型載客汽車隻允許牽引旅居挂車或者總質量700公斤以下的挂車,挂車不得載人。 進行車輛登記時,拖挂式房車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行駛證》上,車輛類型為輕型旅居半挂車或中型旅居半挂車。
超過700公斤重的旅行拖車,則需要黃牌的貨車進行牽引,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大型、中型載客汽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以及其他機動車不得牽引挂車,載貨汽車所牽引挂車的載質量不得超過載貨汽車本身的載質量。
每到周末,東湖邊時常能看到越野車用拖車拖着遊艇、賽艇等水中交通工具,在道路上行駛。對此,交管部門表示,越野車拖着的運送遊艇的挂車,如果沒有上牌屬于違法,交管部門将對其進行處罰,即使挂車有車牌,一旦被船體遮擋,也會被處罰的,而遊艇的重量超過700公斤,同樣面臨處罰。
武漢半挂車上牌業務并不多
市車管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武漢市車管部門受理的旅行挂車上牌申請并不多,與普通車輛上牌申請數量相比,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我國對“中置軸(旅居)挂車”上牌的基本驗車要求是,帶挂鈎全長長度不超過8米,寬度不超過2.5米,高度不超過4米,且重量不超過2.5噸,申請上牌的車輛必須在工信部公示的目錄内。
據介紹,旅居挂車在辦理牌照時與機動車相似,進口拖挂式房車需要攜帶中文标示的海關貨物進口證明及銷售單位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發票,按照新車上牌程序,先交購置稅、上交強險,驗車上牌,上黃牌;拖挂房車每年年檢一次,拖挂房車報廢期為15年。
據了解,挂車不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财産損失的,由牽引車投保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内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由牽引車方和挂車方依照法律規定自行購買商業保險承擔賠償責任。
車頂上加裝旅行箱不能超高
除了在車後拖着,還有不少市民喜歡把自行車、帆船等戶外設備固定在車頂,開在路上也很“拉風”。
對此,交管部門表示,載客汽車除車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載貨。載客汽車行李架載貨,從車頂起高度不得超過0.5米,從地面起高度不得超過4米。也就是說車輛出廠帶有車頂行李架的,可以安放車頂行李箱,但高度不能超過車頂0.5米,如果出廠沒有車頂行李架,則不允許加裝行李架來載貨。
即使有行李架,但在車頂上固定自行車、帆船等,隻要“超高”也是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将面臨200元罰款。
武漢交警提醒,駕駛員經常會在車頂行李架上放置物品,在使用中首先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和标準進行裝載。其次要将貨物綁緊或在行李架上固定好,所有的貨物要放置均勻,重心盡可能降低,小心駕駛,制動時也要特别注意。
同時,想自行加裝行李架的車主,一定要先去車管所重新報批,符合相關要求,換發新的行駛證之後才可上路。
【編輯:符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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