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人社部、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近日聯合發布《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下稱《辦法》),對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等學生資助資金的資助範圍标準等作出全面規定,以規範和加強學生資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國家獎學金每年獎5萬名本專科生學生資助資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免學(雜)費補助資金、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資金、國家助學貸款獎補資金等。
《辦法》明确,本專科生層面設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其中,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别優秀的全日制本專科生,每年獎勵5萬名,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資助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資助面約為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總數的3% ,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含預科生),資助面約為全國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含預科)在校生總數的20%,平均資助标準為每生每年3000元,具體标準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範圍内自主确定,可以分為2~3檔。
建檔立卡家庭的高中學生免學雜費《辦法》明确,研究生層面設研究生國家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研究生國家助學金。
其中,國家獎學金獎勵特别優秀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年獎勵4.5萬名——碩士生3.5萬名、每生每年2萬元,博士生1萬名、每生每年3萬元;學業獎學金獎勵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中央财政按照碩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的标準以及在校學生數的一定比例給予支持;國家助學金資助全日制研究生的基本生活支出,中央高校碩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15000元,地方所屬高校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資助标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财政部門會同教育部門确定,碩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辦法》還明确,對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學曆教育正式學籍一、二、三年級在校生中所有農村學生、城市涉農專業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費(藝術類相關表演專業學生除外);對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學雜費。
■來源/财政部網站、《經濟日報》
■編輯/張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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