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都知道,持有C1或C2等級的駕駛證是不需要年審的,那麼持有其他等級的駕駛證需不需要年審呢?
根據公安部123号令《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管理規定》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内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
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也就是說,持有A1、A2、A3、B1、B2這幾個等級駕駛證的駕駛員,隻要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沒有發生任何扣分以上等級的違章,即駕駛證沒有被扣分,就不需要去審驗了。
但是隻要有扣分記錄,哪怕是隻有一分,也要去審驗、學習。比如說,在路邊違停,如果隻是被罰款,但沒有扣分,就不用去審驗了;但是,如果在罰款的同時還被扣分了,那麼就需要去審驗了。
如果持有的是C類駕駛證,現在已經取消年審了,即使在一個記分周期内有扣分記錄,隻要沒有扣滿十二分,也不用年審。如果扣了十二分及以上,就需要重新考科目一了,合格後就又滿血複活了。
不過,如果駕駛員發生了交通事故,事故中造成了人員的死亡,并且在事故中承擔同等以上的責任,那麼不論駕駛證是否被扣分,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都需要去審驗學習了。
一般駕駛證審驗都是在當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時間通常是半天,基本就是看錄像,各種事故現場,各種車禍集錦。說實在的,看完後基本就不想開車了。
在這裡給大家辨析一下記分周期這個概念
所謂的記分周期是指從駕駛證核發之日起一年的時間。比如說你的駕駛證是在2012年5月1日核發的,那麼記分周期就是從每一年的5月1日至第二年的4月30日。
而不是大家想象的自然年,即從每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機動車駕駛證的有效期是六年,如果在這個期間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換發十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
如果在機動車駕駛證的十年有效期内,每個記分周期均未記滿12分的,則換發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這可以說是對優秀駕駛員的一種褒獎,一個高尚的榮譽。
不過,持有A1、A2、A3、B1、B2這幾個等級駕駛證的駕駛員,即使你駕駛證的年審躲過去了,另外一個證件的年審你是無論如何也躲不過去的,那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說人話就是準駕證。
這個證件的審驗需要每年一次,六年一換證,并且審驗過程時間長,過程複雜,還必須回到辦理的地區審驗。
以我所在的地區為例,首先需要提前預約,然後培訓機構給你安排學習的時間,在指定的時間内去學習,時間是兩天。
這個過程至少要折騰你兩天半的時間,如果家比較遠的話,需要三天時間,廣大貨運駕駛員對此是苦不堪言,耽誤出車不說,如果在外地還需要特意的趕回來。
但沒有辦法,如果沒有這個準駕證,或者準駕證沒有及時年審,上路被罰的幾率更大,罰款金額也更高,出了事故保險還不賠。所以,廣大貨車司機們,還需要痛并忍耐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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